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這半個多月來,很多人都一直在關注著南京的虐童案,9歲男孩的后背、前胸、腿上像被鞭子抽過的道道血痕刺痛了太多人的心,長期毆打留下的新傷舊傷更是讓很多為人父母忍不住怒斥其養母李征琴的殘忍。 在4月5日李征琴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后,不少人都認為,犯罪嫌疑人如此殘暴的行為應該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然而就在昨天(19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這條微博一經發布,立刻引來一片質疑聲。養母對養子長期大打出手,甚至打成輕傷,按說于情不通,于法不容。不批準逮捕是否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從此就將逃脫法律的懲罰,所有的暴力行為就這樣輕易被原諒了嗎? 南京檢察機關就對李征琴作出的不予逮捕的決定解釋稱,逮捕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逮捕并不意味著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刑事處罰,不逮捕也不意味著宣告犯罪嫌疑人無罪。由于李征琴犯罪的原因是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問題,目的是為了提高孩子的學習能力,事出有因且主觀惡意比較小,再加上她真誠悔罪,具備取保候審的條件,被害人親生父母也向檢察院表示希望不批準逮捕,所以做出不予逮捕的決定。 江蘇和忠律師事務所律師霍國平認為,不予逮捕并不意味著沒有犯罪,只能說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后果較輕,但李某是否有罪,還要等候法院的最終判決。 霍國平:可能她將被判處的刑罰較輕,把她放在社會上,又不至于對社會造成傷害,先把她人放出來,等候法院審理,這個叫取保候審,等候審理。 但對南京檢察機關的這一做法,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還是忍不住第一時間在微博里寫下這樣一段話:“反對。這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近頒布的司法解釋背道而馳!” 同樣認為南京檢察機關這樣做并不妥的還有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佟麗華,他一直關注這一案件的進展,聽到不予批捕的消息,他還是忍不住有些痛心。 最高法院、最高檢、司法部、公安部專門就反對家庭暴力的問題,下發了一個司法政策,明確的就是,如果父母、或其他成年人對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要受到法律責任的追究,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包括南京這個案件,我們能看到,其實依然是傳統的人情觀念、成人社會觀念,在影響著類似案件處理。 佟麗華說,檢方解釋說事出有因,養母并不是惡意傷害,并且真誠悔罪,可是最應該保護的這個孩子所受到的傷害,身體的,心理的,就可以因此被忽略嗎?佟麗華堅持認為,無論如何,施暴人都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 佟麗華:聽證的過程中孩子的利益、孩子的權益是否得到了真正的重視,在處理家暴的案件當中,包括刑事案件中,要考慮到被害人的情緒,但是問題是在這個案件當中,我認為恰恰是這個孩子的意愿、情緒,受到了施暴人以及親屬,也就是成年社會的綁架, 這個孩子沒有能力在這個過程中真實地表達他的主觀意見。當然從另外的角度來說這個孩子剛9歲,在法律上我們說他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孩子在受到傷害的過程中很難對傷害他的父母、養父母 這些親人,提出嚴厲追究這樣的意見要求,但是并不能因為他沒有辦法提出這樣的要求,法律就置若罔聞。從反家暴的角度來說,對孩子受到嚴重暴力傷害的案件,我認為對施暴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我認為應該有一個共識。 4月16日,南京浦口區人民檢察院就李征琴毆打養子一案還特別舉行了審查逮捕聽證會,參加聽證會的大多數人支持不予逮捕的決定。佟麗華說,從表面上看,大家似乎都煞費苦心地從長遠的角度為受傷的孩子做出了決定,可看似善良的選擇,恰恰在一定程度上會助長家庭暴力的肆虐。 佟麗華:司法機關在過去這么長時間,明顯看到嚴重傷害的,司法機關也不愿意介入,其實背后理由基本上是兩個,第一個,施暴者是出于教育的目的,另外,如果追究了施暴者的法律責任, 這孩子誰來撫養,正是基于這樣的一種考慮,所以在過去很長時間,司法機關不愿意對施暴的父母追究法律責任,而這種局面導致的結果就是更多的父母敢于對孩子施暴,更多的孩子在家庭中遭受暴力。所以說我們經常說,什么是兒童的最大利益,兒童的最大利益不僅僅是這一個孩子的問題,是整個兒童群體最大利益的問題。 多位法律專家都認為,李征琴很可能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等待下一個法律程序。接下來公安機關將會對此案進行補充偵查,最后仍由檢察機關決定是否對李征琴進行起訴。 此外,一旦形成訴訟,法院也可作出有罪或是無罪的判決,這些都將由檢察機關和法院根據各方面情況作出綜合判定,其中孩子目前的代理監護人也就是孩子親生父母的態度尤為重要,一旦他們決定庭外和解,檢察院或是法院很難對養母予以重判。 佟麗華說,不予批捕確實讓一些人感到意外,但這一決定并不意味著施暴人就會因此逃脫法律的追責。 佟麗華:批捕只是程序過程中強制措施的一個規定,并不意味著檢察機關就不提起公訴了,也并不意味著法院就不追究刑事責任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上,我也希望,對批捕本身的過程我們客觀地看待,但是我想說的是,從檢察機關從法院,怎樣處理這個案件,社會會繼續關注。 被打的遍體鱗傷的9歲小男孩沒有受到媒體記者的追蹤采訪,我們無從知道才9歲的孩子這個時候心里充斥的是恐懼、內疚,還是什么別的煎熬?風波總會過去,他的人生還要繼續,身上的傷痛假以時日總是可以痊愈,但更多的人最擔心的,仍然是,留在他心里的傷疤什么時候才能真正消失?心理學專家張純建議,應該對孩子的養母做必要的風險評估。(記者孫瑩 馮會玲) |
相關閱讀:
- [ 04-20]南京虐童養母刑拘兩周后被免于逮捕 刑責難免
- [ 04-20]南京檢方:不批捕虐童案養母不意味宣告其無罪
- [ 04-19]南京虐童養母刑拘兩周后被免于逮捕 刑責難免
- [ 04-17]南京虐童案養母寫悔過書 檢方認定收養違規(圖)
- [ 04-16]南京虐童案養母致歉:將用加倍關愛彌補過失
- [ 04-14]南京虐童養母被提請批捕 孩子生母為其求情
- [ 04-06]南京“虐童案”打人養母被刑拘 對話孩子親生父母
- [ 04-06]南京虐童養母被刑拘 老師曾多次發現男童被打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