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解釋集體自衛權行使條件 稱包括物資不足等
2015-05-18 15:51:09??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孫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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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中新網5月18日電據日媒報道,對于該國行使集體自衛權重要條件之一的“存立危機事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18日的參議院會上指出,當與日本關系密切的國家受到攻擊時,日本國內如發生生活物資及電力不足等狀況時也應涵蓋在上述危機事態的范疇內。 據報道,2014年7月,安倍政府通過了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即在日本未受攻擊時也能行使武力。為了將這一內閣決議落實到法律層面,安保法案修正案中提出了“存立危機事態”和“重要影響事態”兩個新概念。 其中,所謂“存立危機事態”出現在《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案》中,指“與日本關系密切國受到武力攻擊,日本的生存處于明確危險境地”時,日本也可出動自衛隊行使武力。 安倍本月18日在參院就新安保法接受問詢時,進一步對上述問題進行舉例,稱當發生生活物資及電力不足等對國民生活有生死攸關的重要影響事態時,均應列入上述“存立危機事態”的范疇內,并可由此行使集體自衛權。 此外,安倍在會上進一步表露了當日本的原油進口要道霍爾木茲海峽被水雷封鎖時、將派遣自衛隊通過行使集體自衛權到此開展掃雷活動的積極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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