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法修訂生效 移民部有權褫奪國籍
2015-05-30 13:59: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曦 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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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多倫多5月29日電 (記者 徐長安)加拿大聯邦政府去年2月提出修訂加拿大《公民法》并在其后向國會提交審議獲得通過,在今年5月29日生效。根據修訂后的法律,加拿大政府被賦予權力依法褫奪那些參與恐怖活動、叛國和間諜活動的加拿大公民的國籍。 修訂后的《公民法》規定,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參與恐怖組織武裝對抗加拿大,無論其是加入外國軍隊還是參加了諸如“伊斯蘭國”這樣的無國界恐怖組織,就將面臨被褫奪加拿大國籍。 可以被剝奪國籍的情形還包括,如果當事人承認犯有叛國罪、間諜罪并被判終身監禁的,承認參加恐怖組織或者同等類別的恐怖犯罪并被判刑入獄5年甚至以上的。上述情形只適用于擁有雙重國籍的人。 新法同時公布了其他可能被剝奪國籍的情形,包括入籍申請人偽造資料,一經發現,將剝奪其已經獲得的永久居留權或者國籍。 此次是加拿大公民法自1977年公布以來的第一次全面修訂。相比過去而言,修訂后的法律賦予聯邦移民部更大的權重。依據舊法,移民部要想剝奪某個公民的國籍,必須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請,由法官裁決。而修訂后的公民法賦予了移民部可以專權決定一個公民國籍去留的權力。 聯邦移民部在新法生效當天發布公告。該修訂生效后,移民部稱,已經列在加拿大罪犯名單中的人,會被優先以身試法。移民部自稱,新的公民法使依法剝奪國籍的過程更加迅速果斷,也是公平的。但自去年6月這項法律修訂案提交到國會審議后,就引起巨大爭議,已經遭到律師控告違憲。 但加拿大移民部堅稱,此舉是為了對抗恐怖組織,使恐怖分子不能利用加拿大的公民身份從事恐怖活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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