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謝振宇 作為行業的主管部門,卻無意間成了壟斷的“推手”。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最近就攤上事了。因“違反《反壟斷法》,濫用行政權力,組織電信運營商達成價格壟斷協議,排除和限制相關市場競爭”,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被云南省發改委調查,并被國家發改委通報。 6月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通報: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四家電信運營商達成協議,對贈送的范圍、幅度、頻次等進行約定,并通過下發整改通知書等手段強制執行,限制了電信運營商的競爭能力和手段。對此,云南省通信管理局進行了整改,并停止相關做法,中國移動、電信、聯通、鐵通四大電信運營商的云南分公司被處以罰款,共計1318萬元。 長期研究反壟斷法的上海紐邁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正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的介入下,原本相互競爭的對手,達成價格聯盟,限制了競爭,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構成了壟斷。 企業抱團壟斷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違反《反壟斷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被依法糾正?!?月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以此為題發布了一篇文章,通報被查處的一起渉壟斷行為。 原來,2009年8~10月,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多次會議協商,于2009年底達成《云南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規范各類贈送活動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對四家電信運營商開展相關贈送活動的內容、額度、頻次等進行了約定,包括各企業均不得采取“無預存話費”、“無保底消費”或“無在網時限”等方式開展贈送活動;以及其他方式的促銷或優惠活動。《協議》同時還規定了有關執行措施。 這些電信運營商原本是直接競爭關系,推出促銷活動,本是市場競爭重要手段。但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四家電信運營商達成協議,對贈送的范圍、幅度、頻次等進行約定,并通過下發整改通知書等手段強制執行,限制了電信運營商的競爭能力和手段。 此后的一系列行為,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已構成了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文章還指出,目前,云南省發改委已督促云南省通信管理局進行整改,停止相關做法,恢復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同時,云南省發改委依法對參與壟斷協議的電信運營商進行了處罰,罰款金額共計約131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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