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刊文:“藥價放開便暴漲”系誤讀
2015-06-08 06:47:59?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周艾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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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還會有一些長期被“畸形”壓低的藥品價格會合理回歸,這樣的誤讀可能仍會出現,應盡快落實低價藥清單制度,并加大宣傳力度,減少恐慌。 近日,心臟病用藥地高辛片“暴漲10倍”的新聞被社會關注,有人驚呼,這是6月1日起國家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價格改革所致。事實上,地高辛片漲價與國家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改革毫無關系,這是一種誤讀。 地高辛片銷售量少,價格低廉,為保障供應,國家發改委將其納入低價藥清單目錄,從2014年4月開始,對列入清單的低價藥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在日均費用標準——化學藥品3元、中成藥5元的范圍內,由藥品生產經營者根據情況制定具體價格。媒體報道的0.25mg×100片規格的地高辛片,從6.7元漲至68元后,日均費用標準仍未超過國家規定。這跟藥價改革是兩回事。 低價藥為何要漲價呢?為了覆蓋生產成本,調動生產廠家積極性,保障藥品供應。將此現象與國家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關聯解讀,認為是藥價放開導致價格失控無序上漲,百姓受害,這種誤讀,是人們對藥價虛高“頑癥”的慣性解讀。 藥價虛高的主要原因是流通成本過高,進采購目錄、進醫院、進處方、進醫保目錄,每道環節都要從藥價中分一杯羹。再加上同質化競爭激烈,導致這部分成本居高不下,形成惡性循環。藥品最高零售價的存在并不能從根本上扭轉虛高現象,它早已淪為又高又冷的“擺設價”,但是人們仍對其懷有“美好想象”,認為其還是能起一定限價作用,取消了會導致漲價,因此產生了“誤讀”。 實際上,藥價放開并不會導致藥價失控。藥價改革之前,一種藥品的患者到手價一般經過三個環節的“砍價”,即市場零售指導價、政府采購價、醫保支付價。取消了市場零售指導價后,大部分藥品的價格仍要經過政府采購、醫保的重重管控。即使是專利、獨家藥品,也不可能因市場優勢隨意報高價,政府明確將通過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促使其形成合理價格。 今后,還會有一些低價藥或長期被“畸形”壓低的藥品價格會合理回歸,這樣的“誤讀”仍會出現。對此,政府部門應該盡快落實低價藥清單制度,保障藥品供應,并加大宣傳力度,減少公眾的質疑與恐慌。同時,應加快藥品流通環節改革,擠出藥價虛高“水分”,從而徹底鏟除誤讀的土壤。李紅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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