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屬下跪。(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供圖片)
44歲的湖北男子肖遠海因涉嫌吸毒后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今天(6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肖遠海曾因盜竊于2008年7月15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于2010年10月16日刑滿釋放。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8月15日,肖遠海吸食毒品后,在北京市大興區(qū)一路邊持刀刺向黃某,導致黃某死亡。肖遠海供述,兩人是老鄉(xiāng),從小認識,素無矛盾。
公訴機關認為,肖遠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肖遠海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
上午,肖遠海剛被法警帶進法庭,被害人黃某的母親就高聲哭喊,伸手指著肖遠海問,“你為什么殺死他?”黃母一定要肖遠海給個說法。庭審期間,黃母也多次高聲質問為什么殺死黃,哭鬧聲幾次打斷庭審。該案的審判長孫軼松一度走下審判席,扶著黃母后背安慰她,讓她穩(wěn)定情緒。
庭審中,肖遠海說,他總是感覺有人跟蹤他,似乎要找他尋仇。于是帶著刀找老鄉(xiāng)黃某等人協(xié)商。事發(fā)時,他感到黃某突然過來搶刀,于是出現(xiàn)兩人奪刀的情況,在過程中他刺中黃某導致慘劇發(fā)生。肖遠海說,“黃某拽著我往駕駛位置,我就順著過去,我很恐慌,什么都沒注意,當時一片空白。”
最后陳述時,肖遠海向家屬下跪,請求原諒,并表示,“我對被害人家屬造成的傷害,我真心的想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補償。”
案件將擇日宣判。(記者 李婧)

審判長在安慰被害人母親。(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供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