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公司被指多收流量費 法院判決其違約應退錢
2015-06-15 14:20:31? ?來源:法制晚報 責任編輯:林晨 我來說兩句 |
歐陽先生在申訴中要求移動公司出示合同但未得到回應,其對移動公司的處理表示不滿 歐陽先生手中的合同上寫有相關約定但未得到移動公司認可 獲贈上網流量月底卻多花12元 要求退費因“業務沒開通”未果法院認定為用戶開通是商家義務 移動多收上網費被判退錢 江西萍鄉市的歐陽先生在與移動公司簽訂的協議中約定了“5元30M”的上網流量,但之后被額外多收取了費用。 盡管當地電視臺予以曝光,但中國移動江西有限公司萍鄉分公司仍然不肯退費。其理由是:光約定了不行,手機用戶還要再另行去“開通”這個“5元30M”業務,否則后果自擔。 雙方最終鬧上法院。萍鄉市安源區法院審理后認為,依合同為原告開通5元上網流量是移動公司的義務,其以“原告沒開通”作辯解,法院不認可。 最終,法院判決移動公司違約,應將多收取的上網流量費返還。 移動公司被指多收流量費 2013年5月17日,江西萍鄉市的歐陽先生在當地的中國移動營業廳參加了“購手機送話費”營銷活動。 活動須知上有歐陽先生的簽字和移動公司加蓋的公章。活動須知上約定:“送天語C6666t手機,贈品為7寸平板(8G),每月最低消費128元,每月劃撥45元,共1080元,開通5元上網流量+我愛我家(此5元包含在128以內),合約期24個月。” “這是移動公司搞的活動,協議上附加約定的這些內容都是手寫的。”歐陽先生的代理人、江西一純律師事務所楊宇明律師告訴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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