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孔某某在拆遷過程中虛報遷墳數量,騙取拆遷補償款58.5萬元,房山法院近日以孔某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被告人孔某某在擔任房山韓村河鎮西周各莊村支書以及兼任京石二通道征地拆遷指揮部成員期間,在統計西周各莊征地遷墳數據時,指揮他人以西周各莊村民委員會的名義向韓村河鎮政府虛報遷墳數量,騙取拆遷補償款58.5萬元,之后,這筆款項下撥到西周各莊村集體賬戶。 案發后,2014年7月,孔某某經電話通知主動到案。 法院認為,孔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鑒于其有自首情節,法院最終判處孔某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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