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審議 在國家考試中替考或入刑
2015-06-24 21:42:58??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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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開幕,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記者獲悉,草案擬規定,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處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修正案(九)二審稿提出,在刑法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此外,草案還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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