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想分手 毒販不同意下毒想將情人變性奴
2015-06-30 16:18:3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責(zé)任編輯:陳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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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一名女子得知情人是毒販想分手,毒販不同意。為使對方成為自己長期“性奴”,毒販竟先后三次引誘情人吸毒。6月29日,法庫縣人民法院公布該案判決結(jié)果,毒販鄒某行為已構(gòu)成引誘他人吸食毒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沈陽鄒某是一名癮君子。因為吸毒屬于高消費,長期沒有穩(wěn)定收入的鄒某經(jīng)常沒有錢購買。為了保證自己能吸食到毒品,鄒某決定以販養(yǎng)吸,通過購買毒品一部分用于販賣,一部分用于自己吸食。在一次販賣毒品過程中,鄒某被警方抓獲,因為所販賣冰毒量不足一克,鄒某獲刑數(shù)月。 2014年9月,剛出獄不足五年的鄒某再次被警方抓捕歸案。這一次,鄒某并不是因為販賣毒品,而是因為引誘他人吸毒。經(jīng)審查,鄒某三次引誘、教唆一名女子吸食冰毒。 原來,鄒某與對方有不正當(dāng)?shù)膬尚躁P(guān)系。對方一來害怕被丈夫發(fā)現(xiàn),二來得知鄒某吸毒也不想再與其聯(lián)系,一直想和鄒某分手。對此,鄒某不同意,為了與對方保持長期不正當(dāng)?shù)膬尚躁P(guān)系,使對方成為自己長期“性奴”,鄒某想通過引誘對方吸食毒品成癮而控制住對方。于是,鄒某在法庫對方家中,以吸食冰毒心情好引誘對方吸食冰毒。此外,鄒某還以可以減肥為由繼續(xù)引誘對方吸毒。 該名女子吸毒后被家人發(fā)現(xiàn),不得不說出真相,家人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法庫縣人民法院審理認(rèn)為,鄒某引誘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gòu)成引誘他人吸毒罪。鄒某因毒品犯罪被判過刑,又引誘他人吸毒,應(yīng)當(dāng)從重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沈陽晚報、沈陽網(wǎng)主任記者 王立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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