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蠅”落網 今年3月28日,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雷烈波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此前,廣東電網公司原黨委書記黃建軍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當時有媒體評論,在電力系統落馬官員中,雷烈波屬于“蒼蠅”級別,算不上“大老虎”。這顯示出政府敢動真格,堅持“蒼蠅”“老虎”一起打。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媒體報道,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3月22日對尹文勝立案調查,隨后對其采取上網追逃措施,這一時間與雷烈波“落馬”前后相隔不到一周。 新華國際客戶端致電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證實檢方確實在3月22日對尹文勝作出反貪立案偵查并提請逮捕。按照檢察院的說法,反貪立案偵查和公安立案偵查是兩種不同的立案途徑。 記者就尹文勝一案先后致電廣東省紀委、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東莞市紀委等部門,均未獲得有關尹文勝身份的有效信息。 一些跟蹤案情進展的業內人士分析,“假局長”尹文勝能夠利用供電局長的職權牟利,說明他跟已經落馬的原局長雷烈波關系不一般。更有坊間傳聞說,尹文勝是雷烈波的“小舅子”。不過,這些傳言均未得到證實。 行賄遭拒 越南媒體先前公布了中國警方對尹文勝的逮捕令編號和尹文勝的手機號碼。記者撥打這一歸屬地為廣州的號碼,發現無人接聽,已經轉入來電短信提醒。 頗具戲劇性的是,“假局長”尹文勝在越南落網后多次試圖向越南警方行賄,甚至提出讓警方協助他從海上逃走,遭到警方警告。 芽莊市警方官員武德申(音譯)接受越南《青年報》采訪時說,尹文勝被警方逮捕后,曾提出以20億越南盾(約合9.1萬美元)換取自由身,遭警方拒絕。 在從酒店被押解至慶和省警察局期間,尹文勝又提出,他愿意給警方100億越南盾(45.79萬美元),這一“提議”再遭警方回絕。 按照《青年報》的說法,尹文勝意識到警方團隊共有12名警員,于是說,如果警方能放自己一馬,協助他從海上逃走,他愿意給每人10億越南盾,或者給所有人總共120億越南盾(55萬美元)。警方再次予以回絕。 尹文勝落網后不忘向越南警方“炫富”,自稱在澳大利亞有一套價值數百萬美元的豪宅。他甚至還讓警方主動“出個價”。 看到尹文勝如此“執著”,越南警方要求他放棄行賄想法,同時警告他,越南法律禁止賄賂,行賄者和受賄者都將面臨重罰。警方隨后將其押解回越南首都河內。 尹文勝向警方交代,他先前曾在澳大利亞和泰國“避風頭”。潛逃越南期間,他定期往返胡志明市和芽莊市,以躲避警方偵查。不過,法網恢恢,他的如意算盤最終沒有得逞。 (原標題:海外追逃 | 落網“貪官”不是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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