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7月9日電 (林玲 臨江綜)9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臨江派出所獲悉,福州市倉山區一名一十二歲女孩不服父母管教,在家中摔打東西,父母舍不得打罵,只能報警尋求民警幫忙教育孩子。 警方稱,7月8日,臨江派出所接到報警稱,福州市倉山區發生一起家庭糾紛。民警到場了解后得知,原來是12歲女兒陳某不服父母管教,在家發脾氣,母親實在氣不過只能請求民警幫忙管教。 張女士說,自己的女兒9月份上小學六年級,學習成績不甚理想,好玩,種種表現不盡人意。母親為了讓其上私立初中操碎了心,多次勸導陳某努力學習,但仍沒有奏效,導致最后母女大吵。 久而久之,母女間一爭吵,孩子就經常性摔東西。當天,女孩一直與同學講電話閑聊,張女士看不下去,說了幾句,孩子就發火扔枕頭,砸書,控訴母親不尊重她。孩子的父親看不下去,對女孩束手無策,氣急敗壞地打電話報警,讓民警幫忙管教。 民警到達現場后通過耐心規勸,提醒父母關注孩子自主意識的覺醒,改變教育方法,逐漸消除孩子的排斥心理,方能建立起溝通橋梁;同時引導孩子體會父母的良苦用心,明確自己當前任務,以學業為重。 經過民警一個多小時的協調,雙方都冷靜下來,女孩表示今后會好好學習聽父母話,家長也表示會尊重孩子,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共同營造良好家庭氛圍。最后,一家人重歸于好。(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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