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20歲女孩娜娜前往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廟后街派出所,她要反映的是一個多月前自己被一男子強奸的事。 娜娜老家在咸陽,此前在西安賣過衣服,最近屬待業狀態,租住在環城西路附近。昨日上午,她啜泣著說,5月24日晚上,她在西門外環城公園一旱冰場滑旱冰時,被一名20多歲的男子搭訕,要帶她滑旱冰,都是年輕人,看到男子很熱情,她也就同意了。一起玩了半個多小時后,男子又帶她去南小巷附近一夜市吃飯,開始是他們兩人,一個多小時后,又來了幾名男子的朋友。 到了次日凌晨2時許,娜娜要求離開,男子提出送她回家,然后開車拉著她前往環城公園,將車停在草坪。娜娜回憶說:“他喝了一點酒但沒醉,開的是一輛黑色小轎車,我沒喝酒,在草坪上他將車門鎖住,不讓我出去,在車內先后兩次對我實施了強奸,沒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每次我都反抗,可他勁大,我后來就沒力氣了,我當時穿的裙褲也被他扯破了。” 女孩說,這并不是她噩夢的終結。隨后,男子開車將她拉往其在小東門外的住處,鎖上門后再次對她實施強奸,直到早上7時許,才讓她回家。 “因為當時手機沒電了,他威脅說以前打過人都沒事,出于害怕,我當時沒有報警。3天后,我想和他說清楚這事,就又見面了,再次被他……” 女孩說,幾天后,男子又威脅說要見面,然后找到女孩在環城西路上的租住房,兩人產生爭執后分開,此后就再沒有聯系過。 昨日中午,華商報記者前往西門外的環城公園。據了解,公園平時禁止車輛進入。 一月后發現懷孕 拿被扯破的裙褲報警 6月26日,娜娜的例假推遲了20天還沒來,她用試紙一測發現:懷孕了。 娜娜有一名談了兩年多的男友,在新疆上班。她自己不知道怎么辦,于是將此事告知了男友許先生。許先生安排好手頭的工作后趕回西安。7月6日,許先生帶著娜娜前往公安蓮湖分局廟后街派出所報案。他們所能提供的證據就是,娜娜的敘述和被扯破的裙褲。 “我帶著她去報警,但警方說時間太長了,不好處理。”昨日上午,許先生說,民警將他們提供的證據給退回了。根據許先生提供的錄音,可以聽見民警說,這事情可能夠不上強奸,先口頭通知一下,因為證據不充分,盡管會繼續調查,但可能立不了案。 在和華商報記者交流時,娜娜說,對于是否將此事告知男友,她也曾猶豫過,但為了能夠將男子繩之以法,她還是打了電話。同時,她也坦誠,自己防范意識不強,現在感到很后悔,后悔當初不該隨便和男子一起吃飯,不該單獨和不熟悉的人在一起,不該事發后一個多月才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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