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稅法同時納入人大立法規劃 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進入視線 新華社記者韓潔、任峰、陳菲 社會一直熱議的房地產稅終于有了實質性動向。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本周向社會公布,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 這次一并被補充進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共有七大稅法,即房地產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船舶噸位稅法、耕地占用稅法。這一舉動向外界釋放出了我國稅收法定進程提速的重要信號。 “這次將社會關注度很高的房地產稅法納入立法規劃,回應了之前關于‘房地產稅還該不該征’的爭議,表明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正按計劃穩步推進。寫入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意味著稅法通常會在2017年底前獲得通過。”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對記者說。 施正文說,此次調整表明,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之下,房地產稅遲早是要開征的。改革進程可以推遲,但立法進程不能拖延,立法后并不意味著會馬上開征,但開征前必須做好立法準備。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房地產稅作為未來地方重要稅種,在地方組織收入和調節財富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是也要看到,開征之路會比較漫長,包括立法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據悉,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抓緊起草,財政部配合參與立法。專家表示,房地產稅牽一發而動全身,由全國人大主導房地產稅立法,有助于立法草案更加客觀權威、更能代表廣大民意。 而針對當前圍繞房地產稅改革的諸多爭議,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在立法和改革過程中,需處理好房地產稅對樓市短期沖擊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關系、處理好房地產稅與土地增值稅等其他稅費的關系等。此外,開征時機、如何開征、要不要設“免征額”等都是當下的改革焦點。 “從長遠看,房地產稅立法的目的是在開發交易環節減輕稅負,增加保有環節稅負,進而完善房價形成機制。”張斌說,未來,隨著城鄉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和房地產市場的變化,房地產稅立法也要為下一步農村住房和土地改革預留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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