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不是耍酒瘋的借口 張 麗 如今,官員犯了錯誤,在媒體上發懺悔或者其所作檢討被媒體報道,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甚至過于雷同的諸如“我是農民的兒子”這樣的路子,已經令人生厭。但8月11日華西都市報的一篇此類題材報道,卻令人“耳目一新”。這里的“新”無關文本寫作,而是涉事官員在給自己找理由方面推陳出新。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4月,自貢富順縣環保局局長李德全在成都培訓期間,醉酒大鬧賓館,遭人投訴。6月30日至7月10日,富順紀委監察局調查組對李德全違紀的問題進行了調查。7月31日,李德全被免去縣環保局局長職務。李德全于7月6日寫下了一封檢討書,對于為何會在酒后“大鬧”賓館,李德全稱“因喝的酒可能是假酒,導致病態反應,神志不清,出現失憶現象。” 喝了假酒,所以才做出此等不才之事。按照這個邏輯,是不是如果喝的是真酒,就可能不犯事,或者說只犯小事呢?相信李德全作為縣環保局長,對于反腐典型案例應該學習過不少,對于各種傳聞更是要比百姓們聽說過得多,能在各種“理由”都快被用盡了的當下,為自己找到假酒這個“臨時工”,也真算是難為了。另外更靠譜的可能,大概就是這位前環保局長是酒國英雄,喝過不少真酒,對自己的“酒品”深具信心,所以馬上就作出了推理,然后直接歸因于酒的真假。 但他忘了,在培訓期間明明是有規定要求不許喝酒的。報道中提到,開班儀式上,富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余斌強調了培訓紀律,要求學員培訓學習期間每晚10點前必須回酒店休息。而據跟李德全一起去喝酒的下屬回憶,他們當晚9時許才開始宵夜。其間,4人喝了約一瓶半瀘州老窖特曲,李德全喝了約八兩白酒。 瀘州老窖特曲的酒精度數有五十多,八兩下肚,真酒也會醉倒。至于醉了之后撒酒瘋走的是哪個路子,是話密還是鬧酒炸,因人而異,跟酒有關系,但關系不大。這就好比同樣是一把菜刀,到了廚師手里就是做出美味佳肴的工具,到了殺人犯手里就是兇器一樣。李局長把自己犯錯的原因都推到酒上,而且還是推到假酒上,想來是諳熟了“金蟬脫殼”那一套。不知道在平時對待環保工作、污染問責上面,是不是也有各種運用,很希望其上級部門能夠好好查一查。至于“病態反應”,官員醉酒打人、砸東西、開車并叫囂一些不當言語的新聞大家已經看得很多了,病態不病態,除非醫院開證明,否則,人人心里自有評判。 但有一個“病態”確實逃不掉,這是今年4月發生的事情,距離“八項作風”的提出已經有了相當一段時日,作為一級基層官員,為什么還能放膽去喝,一喝就多,這是值得思考的。到底是人“病了”,還是監督“病了”,抑或有人病態地等待著“風聲過去”的那一天,都是值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一下的。J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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