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
2015-09-02 20:27:19??來源:中國政府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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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科學立法是提高政府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保證科學立法,要求創新法律法規起草、論證、協調、審議工作機制,尊重和體現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以及立法工作本身的規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要堅持一切從中國實際出發、有效解決中國實際問題的根本指導原則,探索適合政府立法工作特點的調研方法。法律法規草案涉及重大利益調整的,要邀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等進行論證咨詢。要認真分析、統籌兼顧各方面的利益訴求,科學設計制度和措施,有效保護多數人和守法者利益,降低執法和守法成本,加大違法成本。 保證科學立法,要求進一步擴大政府立法的民主基礎。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要主動征求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的意見。要選擇有代表性的地區建立基層聯系點,深入征求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要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不但要公布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本身,還要公開立法背景、立法緣由和其他輔助性材料,為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提供更好的條件。要改進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征求意見方式,不斷提高征求意見的實際效果。要探索建立對公眾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與反饋機制,保護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積極性。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組織領導是完成立法計劃的重要保證。各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關心和支持立法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本部門法制機構的統籌協調和審查把關作用,努力提高法律法規草案送審稿質量。對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急需的項目、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項目,各起草部門要作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攻關,盡快上報送審稿,并為法規審查工作留出合理時間;對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要抓緊起草,按時上報送審稿;要適時向國務院法制辦報送起草工作進展情況。向國務院上報送審稿前,要主動與國務院法制辦溝通。上報送審稿要附具詳細的說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審稿,由國務院法制辦退回起草部門重新研究。 國務院法制辦要及時跟蹤了解各部門落實立法計劃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要加快推動和協調,不能久拖不決;經充分協調相關部門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要列明各方理據,提出傾向性意見,及時報請國務院決定。要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法律法規草案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及時報國務院提請黨中央討論決定。要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工作,法律草案有重大修改的,及時報告國務院。要加強對立法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并把各起草部門是否按時報送法律法規草案送審稿的情況,作為編制下一年度立法計劃的重要參考。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加強法制機構和立法隊伍建設,加大人才培養、交流和使用力度,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為政府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4月13日 (本文有刪減,個別表述有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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