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郭美美還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設賭。郭美美涉賭案將于9月10日開庭審理。 記者昨天從東城法院獲悉,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一案,將于9月10日開庭審理。 去年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個在世界杯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8名,郭美美便是其中參賭人員。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郭美美還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設賭。 設局開賭抽水牟利數十萬 警方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個人通過“抽水”非法牟利數十萬元。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賭博罪被東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20日,東城區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郭美美批捕。 今年5月20日,東城區檢察院以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向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趙曉來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月28日,東城法院對該案予以立案。昨天,記者從東城法院獲悉,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一案,將于9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 賣淫一次十幾萬是鑲鉆了嗎? 在警方調查過程中,除了交代自己涉嫌的賭博犯罪,郭美美還交代,在網絡上瘋狂炒作自己的同時,她也在用另外一種方式在賺錢——出賣肉體。 郭美美稱,“紅會事件”后,知道郭美美這個名字的人很多。“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養我的,還有很多人想不論花多少錢也要跟我睡一覺的,但我不會去,因為我這個人好面子。” 但事實并非如此,據警方調查,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以及主動搭訕等方式,郭美美多次進行性交易,最高的一次多達數十萬元。 郭美美供述稱,她簽約一家演藝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場商演”,每次支付報酬5萬元,這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但警方經過深入調查發現,郭美美所謂的“商演”其實不足20場,更多的卻是借“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 郭美美交代,2013年7月,在收取對方5萬元人民幣定金后,郭美美按約定從北京飛往廣東,在某酒店與揭陽一男子見面,又收了30萬元港幣后,與其發生了性關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該男子又匯給她11萬元人民幣。 郭美美其人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陽。經警方調查,其父有詐騙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隨母親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廣東深圳、湖南益陽等地念書,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錢進入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進修一年。畢業后成為“北漂”,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親的接濟生活,直至2010年認識深圳商人王某。 為炫耀和出名,郭美美在個人微博上把認證從“演員歌手”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并發布豪車、奢侈品等炫耀奢華生活方式的照片,將與她本人無任何關系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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