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微信已經慢慢成為一個“微商”、“代購”的聚集地,而一些不法分子則利用“微商代購”實施詐騙,牟取暴利。近日,新疆克拉瑪依市公安局克拉瑪依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破獲了一起微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達18萬元。 今年8月初,當地警方先后接到受害人徐某、黎某報警稱,他們在微信上認識一名叫蔣同(化名)的知名籃球鞋銷售人員,兩人訂貨后卻被騙走18萬元。 徐某稱,他一年前通過微信認識了名為蔣同的籃球鞋銷售員,因自己對籃球鞋十分熱衷,便準備向對方訂購限量版的籃球鞋,準備向外銷售。 “開始打交道時,確實收到貨物,但大額訂購后,貨物卻不見蹤影。”徐某說,他共訂購135650元的貨物,但只收到了價值34650元的貨物和蔣同退還的3萬元,其余68000元不見蹤影。 自7月18日以后,徐某怎么都聯系不上蔣同,徐某意識到自己上當了。 無獨有偶,黎某同樣通過微信從蔣同處訂購了14萬元籃球鞋打算出售,對方只發過來19500元貨物和5000元退款,其他的115500元貨款至今未退還給黎某。 克拉瑪依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報案后,立即對蔣同展開調查工作。 2015年8月,當地警方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的協助配合下,將涉嫌詐騙罪的蔣同抓捕歸案。 經審訊,蔣同對詐騙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蔣同已經被刑事拘留。 警方梳理常見四種詐騙方式 一、代購方式詐騙以“低價代購”為誘餌,后以“商品被海關扣下”等理由,騙取受害人貨款。 二、二維碼詐騙以商品為誘餌,稱可返利或者便宜,然后發二維碼,實則木馬病毒。一旦安裝就會盜取應用賬號、密碼。 三、偽裝身份詐騙詐騙者偽裝各種身份騙取受害人信任,以借錢、手術費等為由騙取錢財。 四、微信點贊,泄露信息騙子發布商家“點贊”信息,要求參與者將自己的電話和姓名發送到平臺,套取更多的個人信息。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譚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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