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日早7點左右,在密云太師屯鎮枝子峪村,一輛小轎車與密云51路公交車相撞,小轎車司機王某及兩名乘車人共3人死亡——這就是當時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7·2密云太師屯車禍”(本報曾報道)。 小陳、小徐的父母,將王某的妻子、母親、客運公司、小轎車及大客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別賠償死者家屬85萬余元。今天上午,該案在密云法院開庭審理。據了解,死者小陳和小徐為長春工程學院的應屆畢業生,兩人和同學旅游時發生意外。 庭審現場 兩大學畢業生乘車身亡 家長索賠 上午9時30分,庭審開始。小陳父母來到法庭,兩家人委托的律師到庭應訴。 原告訴稱,7月2日,小徐、小陳乘坐王某駕駛的小客車由北向西行駛,適有北京某客運公司司機駕駛的大客車由西向北行駛,小客車前部與大客車前部相撞,事故造成小陳、小徐及司機王某死亡。 據事發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報,7月2日7時許,在密云縣密古路枝子峪村南,河北籍駕駛人王某利駕駛“冀H”牌照的小型客車駛入逆行,與河北籍駕駛人王某明駕駛的“京A”牌照的大型客車前部相撞,造成小型客車司機及兩名乘車人死亡,另兩名乘車人受傷。大客車內有乘客磕碰傷。 經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 原告認為,大客車司機在車輛臨近相撞時,沒有提前采取措施,無避讓之心,未安全駕駛,應承擔事故次要責任。此次事故給原告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兩原告將小客車司機王某的妻子和母親、客運公司、小客車及大客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至密云法院,要求賠償兩家親屬各85萬余元。 肇事司機家屬:沒錢賠償 被告客運公司辯稱,這起交通事故,也造成了公交車上的乘員受傷。 事故原因是小客車司機王某違反道路交通法,車輛逆行,在事故當中負全部責任。公交車輛是正常行駛且不存在超載,亦不超速、不超員,沒有任何過錯和過失。 “在事故發生時,我方采取了緊急剎車等措施,我方沒有責任,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我方也沒有責任。我方應承擔的是無責賠付的責任。我方出于人道主義已經對兩名死者進行了2萬的喪葬費補償,不要求返還。” 對于四原告的損失,被告死亡司機王某的妻子表示,“沒錢,我一個婦女帶著兩個孩子怎么過活。我不了解事故發生時的情況。” 王某母親承認沒給四原告墊付過錢,她表示,“我們孤兒寡母沒錢、沒有能力。”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仍在繼續。文/記者 王子薇 上午追訪 傷者弟弟:他不愿再提這件事 據法晚記者了解,黑色轎車上的5人中,除司機外,其余四人均為長春工程學院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分別是小李、小傅、小陳和小徐,四人是同寢同班的同學。 事發后的兩個月,幸存者之一的小李已不愿提起那場橫禍,傷勢最輕的他目前仍有毀容的可能。 他的弟弟告訴記者,小李回到山西后一直在專心養傷,暑假期間,回家探親的他曾想開車載哥哥出去散心,但他哥哥尚未走出車禍的陰影,除了火車,他開始懼怕一切陸行車輛,不敢坐,也不愿看。 據了解,大學期間,小李學的專業與工程有關,車禍發生前,同車四人已經找好工作,由于腿部受傷,他無法按時到單位報到,只得與原單位解約。 提到將來的工作,小李曾和弟弟說,上班后出入工地是常事,“經歷過生死瞬間,他有些害怕這些場所。” 弟弟說,小李曾給另一位受重傷的同學打過電話,“他沒有說過細節,他不愿再提這件事。” “這件事對他的影響太大,換成誰也不會這么快就恢復過來,心理上的創傷會持續很久,我希望他盡快好起來。”小李弟弟告訴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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