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定職責必須為 法無授權不可為
2015-09-23 07:47:0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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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在司法責任制改革專題培訓班上這樣強調。 李少平指出,明確司法人員職責和權限是對其進行追責的必要條件,根據審判權運行機制的不同,按照“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的思路,明晰責任承擔。既要避免不當的“個體責任”取代“共同責任”,又要防止“集體負責等于無人負責”的奇怪現象。 李少平認為,完善司法責任制改革,必須與法官懲戒制度改革統籌協調、有機銜接。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從啟動到調查、處理、決定,必須要建立一套嚴格的符合司法規律和法官職業特點的法官懲戒程序。在違法審判責任追究程序上,要發揮法官懲戒委員會的作用,既要提高責任追究的公信力,也要保障涉事法官的合法權益。 同時最高法副院長沈德詠表示,最高法將加強對改革推進落實情況的督察,及時就司法責任制改革文件的理解與適用加強指導,試點法院要克服畏難情緒,敢于擔當、勇于進取,落實改革工作各項部署,認真傾聽廣大干警心聲,最大限度凝聚推進改革的正能量。 (記者王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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