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
2015-09-29 20:05:16??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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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9日在北京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fā)展措施,相關措施包括中國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等。 會議認為,促進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fā)展,淘汰超標排放汽車,有利于緩解能源與環(huán)境壓力、推動汽車產(chǎn)業(yè)結構優(yōu)化和消費升級、培育新的經(jīng)濟增長點。 會議決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支持動力電池、燃料電池汽車等研發(fā),開展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示范試點。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要落實車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占比要求,加大對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的考核力度,對不達標地區(qū)要扣減燃油和運營補貼。創(chuàng)新分時租賃、車輛共享等運營模式。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二是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 三是加快淘汰營運黃標車,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對進度嚴重滯后省份要強化問責。在現(xiàn)有資金支持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將盤活的財政存量資金用于推動淘汰工作。確保完成到2017年全國基本淘汰黃標車任務。(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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