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招生處原處長蔡榮生非法收受財物2330余萬元
2015-10-22 08:58:39? ?來源:新華報業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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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南京中院獲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受賄案。南京中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據了解,蔡榮生,1965年生,本科畢業于清華大學,后于2002年在人民大學商學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蔡榮生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永華香港集團董事長王某等人的請托,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為王某之女等44名學生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330.8074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蔡榮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請托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記者冒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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