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快遞實名登記制11月起實施,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加大,平衡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安全成難題。《天天315》聚焦本周消費投訴熱點。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雙十一”馬上就要到了,每年這個時候快遞公司都會面臨海量的業務,但今年,快遞行業除了業務壓力,還要面臨實名制的全新調整。以往,在郵寄快遞的單子上總會出現“萬水千山”“令狐大仙”等一些另類的名字,從11月1日起,這些“奇葩名”將無法“任性”了。按照國家郵政總局統一部署,從今天,也就是11月1日起,快遞登記全面進入實名時代,個人寄快遞必須登記有效的身份證件。 對此,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和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理事蘆云進行了相關解析與評論。 經濟之聲:快遞實名制能真正做到嗎? 李斌:這就看快遞公司如何落實了。如果你有足夠的能力和時間核對身份信息,你就應該執行國家郵政局發布的法規。但問題是很多人有一種隱憂,就是如果我把我的真實信息填上去了,你是否有一整套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體制?如果我的信息被泄露出去,我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我們現在要加強數據管控,確保每一個件寄出去之后,都有據可查并可以進行追溯。這不僅有利于我們偵破案件,也有利于防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產生。關于保障信息安全,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信息罪,或者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規定。今天是刑法修正案九生效的第一天,它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囊括進來,其中明確規定,如果你將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提供給別人,最高可以判處7年的有期徒刑。同時,我們也呼吁完善配套的設施及制度,包括執法體系,能夠為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撐起一片保護傘。第二,必須嚴格措施,如何制止防范快遞公司的高管或者一般的快遞員出賣個人信息,也是我們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蘆云:首先,開箱查驗的必要性肯定是有的,但是大家卻做不到,所以我們要考慮到這里面有一個源頭和流向的問題。源頭是什么?原來我們國家的郵政業務是普遍業務,都是由郵局統一提供的。它對從業人員有門檻的設置,也有組織和管理的辦法,所以相對更加規范,但是隨著物流網絡的發展,快遞公司層出不窮,所以快遞公司從業人員的門檻是有待考量和商榷的。在流向方面,有些公司在收集了個人信息后,倒買倒賣,從而獲取一些非法的利益。所以,我認為個人信息的保護絕對不能停留在某一個環節,而是應該進行一個整體的治理。首先,消費者本人一定要加強安全保護的意識。另外,快遞公司,包括國家在這方面的管控上還是要有一個完善的體制化建設。 規定的具體內容是: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各企業對電商協議客戶也要填寫完整準確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抽查核實,確保向郵政管理部門報送完整真實的用戶信息,實現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詢。各快遞企業必須做到寄遞物品100%先驗視后封箱、寄遞物流活動100%實名登記、郵件快件100%通過X光機安檢“三個100%”制度,同時要加強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對禁寄物品的識別能力,從源頭上杜絕禁寄物品進入物流寄遞渠道。 經濟之聲:有什么方法可以讓我們的信息更透明? 李斌:不要選擇沒有做到三個百分之百的快遞公司。同時,快遞行業的競爭非常激烈,它們為了獲得業務份額,可能會忽略或者規避政策法規的要求。先開箱驗查之后再進行封存封件其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杜絕這種現象。實名登記是事后追索的過程,而事前預防也不可忽視。主要還是要規范快遞行業的關系,完善快遞公司的風險內控設備,有沒有,在制度上實現責任到崗,追究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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