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重視了解罪犯堅持申訴的原因 及時調查可能的冤錯案
2015-11-02 20:36:2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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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日電(記者羅沙 余曉潔)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日表示,最高檢今年2月專門制定下發指導意見,要求刑罰執行監督部門切實增強防錯、糾錯的職業責任感,對長年堅持申訴、拒絕減刑及因對裁判不服而自殘的罪犯,重視調查了解原因,注意聽取其申訴,審查相關申訴材料,發現有冤假錯案可能的及時調查處理。 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檢察機關開展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時說,201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罪犯控告、舉報、申訴93228件,經審查后監督糾正刑期計算錯誤3363件,糾正刑罰變更執行不當1028件,糾正原判決裁定錯誤574件。 同時,各級檢察機關深入罪犯生活、學習、勞動現場,加強對監管活動的動態監督,防止和糾正侵犯罪犯合法權益等問題。201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監督糾正超時超體力勞動、體罰虐待、違法使用械具和禁閉等情形19617件,查辦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的職務犯罪案件317件。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專門部署械具和禁閉使用情況專項檢察,防止和糾正使用械具和禁閉不符合規定、超過規定期限和必要限度等問題。 此外,檢察機關依法保護未成年和年老病殘罪犯合法權益。加強與執行機關的協作配合,共同維護監管秩序安全穩定。201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涉嫌又犯罪的罪犯11536人,其中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2902人,脫逃犯罪696人,破壞監管秩序犯罪479人。 曹建明同時表示,各級檢察機關認真總結、深刻吸取“躲貓貓”事件的教訓,堅持舉一反三,與執行機關密切配合,綜合治理“牢頭獄霸”問題。此外,各級檢察機關還加強監管場所日常安全防范檢察。對監管場所發生的罪犯死亡事件,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派員趕赴現場,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依法獨立進行調查,并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對重大敏感、社會關注的罪犯死亡事件,由省級檢察院負責調查處理。對非正常死亡的,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的監管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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