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前瞻:一行三會協調機制如何發揮更大作用
2015-11-03 07:44:02?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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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3日電(李海霞)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閉幕。盡管“十三五”規劃建議尚未露“真容”,五中全會公報中有關金融監管改革的論述,已讓業內人士可以梳理出未來五年我國一行三會金融監管層改革的方向和關鍵著力點。 五中全會公報中有關金融監管改革的表述為,“改革并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短短22個字,透露出我國金融監管改革的落腳點和目標。 一行三會監管體系受到沖擊 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從1984年1月1日起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的職能,標志著我國金融業全面改革開放大幕的拉開。為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1992年10月,證監會成立。為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1998年11月保監會成立。為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2003年4月銀監會成立。 目前,我國形成了央行宏觀監管和“三會”(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微觀監管的金融監管體系。對于增強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競爭能力、更大范圍地防范金融風險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過去一段時間,我國金融體系出現了深刻的變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持續推進,金融市場迅速發展,新興金融業態爆發式增長,對原有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架構形成了明顯的沖擊。”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在接受人民網專訪時說,“由此來看,‘十三五’期間金融監管的大趨勢應該是,適應混業經營的趨勢,優化、調整現行的分業監管架構。” 在他看來,我國目前金融監管體系需要進行改革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商業銀行混業經營步伐加速。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也紛紛搭建混業經營平臺,涉及銀行、保險、證券等核心金融牌照。三是不同金融機構在業務層面的差異越來越小,業務層面混同發展。 很明顯,“混業”和“跨界”成為了目前金融產品的標簽。“但在分業監管框架下,不同機構從事相似業務所接受的監管強度并不相同,由此形成了跨市場套利機會。”曾剛說,“不僅如此,除正規機構間的跨市場套利交易外,由于對新興金融業態,如一些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監管缺失,也衍生出了不少跨市場交易模式,基本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 “形成了監管套利,并會積累潛在的風險,必然會引起監管者的關注。”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對人民網表示,國際經驗表明,目前的分業監管體制將無法較好地完成對混業經營的監管任務,所以改革并完善金融監管框架被五中全會提上了議事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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