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11月開啟亞洲之行:為何不訪越南?
2015-11-13 07:39:3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分享到:
|
美國總統奧巴馬即將從華盛頓啟程,開始他的亞洲之行。從11月14日開始,在為期9天的行程中,奧巴馬將參加在土耳其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在菲律賓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馬來西亞舉行的東亞峰會以及美國-東盟峰會。 事實上,從今年早些時候開始,越南國內一些人就對奧巴馬年底借亞洲之行訪問越南有所期待,特別是越共總書記阮富仲訪美之后,這種猜測更加似真。如今,奧巴馬的行程單中沒有越南,越南國內諸多猜測和期待落空,隨之而來的是各種疑問和解讀。 【訪越有理由】 奧巴馬上臺后,一改前任總統小布什“忽視”東南亞的做法,高調宣布“重返東南亞”,繼而拓展為“重返亞太”、“亞太再平衡”戰略。 這是奧巴馬執政以來的重大戰略調整,東南亞也由此成為美國亞太新戰略的重點。在到今年底為止的7年間,奧巴馬總共有9次亞洲之行。其中,他訪問1次的東盟國家有3個:新加坡(2009年)、柬埔寨(2012年)、泰國(2012年);訪問或即將訪問2次的東盟國家有4個:印尼(2010和2011年)、緬甸(2012和2014年)、馬來西亞(2014和2015年)和菲律賓(2014和2015年)。 奧巴馬迄未造訪的東盟國家有3個:文萊、越南和老撾。文萊乃彈丸小國,而越南和老撾是東南亞兩個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越南人口9000多萬,面積32萬多平方公里。盡管越南的經濟發展水平低于老東盟六國,但卻領銜新東盟四國。無論從人口規模、國土面積、地緣政治、還是綜合國力尤其是軍事實力來看,越南在東南亞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自美越關系1995年正常化以來,兩國關系迅速提升,實現了“化敵為友”到“全面伙伴”的重大轉折。2013年越南國家主席張晉創訪美時,奧巴馬宣布將在任期內訪問越南。今年7月,阮富仲首次以越共總書記的身份對美國進行“歷史性”訪問。 今年是越美建交20周年,雙方的紀念活動豐富多樣。 越美媒體、智庫都曾報道、預測奧巴馬將在11月亞洲之行中將到訪越南,作為紀念越美建交20周年活動的高潮。 【不訪越有原因】 美國最終決定奧巴馬今年不訪越,令政治外交觀察家們感到意外。 白宮只會宣布奧巴馬去哪兒,不會解釋為何不去哪兒,剩下的只能靠領會和猜測。就奧巴馬不訪越南的原因,各方有多種解讀。 美國有官方背景的智庫人士給出的解釋是,奧巴馬日程緊張。美國國際戰略研究中心有關人士在華盛頓對媒體說,奧巴馬希望在越南呆上個“兩三天”,但這次行程緊張,沒有時間。這種說法顯然是個托辭,很多媒體不以為然。不管行程如何緊張,只要有訪越的誠意,兩三天時間總是可以安排的。 另一種說法是,美國對在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越之后訪問越南“不太感興趣”。這種解釋可以理解,但是否屬實,只有美國國務院和白宮才說得清楚。 還有人認為,在諸多地區問題上,美國“尚在等待河內某種更為明確的反應或更為積極的態度”。 更多人認為,美國正在等待越共十二大的最高人事選舉結果,因為,美國與越南這類國家打交道的習慣是“希望與將要掌權的實力人物而不是與即將卸任的領導人打交道”。這種思維,倒是符合美國外交的一貫做法。 【變與不變】 不過,如果奧巴馬等到越共十二大后訪問越南,越南方面的“實力人物”是明了了,而在美國那邊,奧巴馬倒成了“即將卸任的領導人”。 2016年是美越兩國的“大選年”。 美國總統選舉將在明年11月舉行,2017年1月新總統就要正式上崗。 越共十二大定于明年第一季度舉行,新一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定于明年5月舉行。也就是說,越南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換屆更迭要到明年5、6月份才宣告全部完成。 奧巴馬到那時已經名副其實成為等待交權卸任的“跛腳鴨”。即使他擠出時間訪問越南,也不過只具有象征性意義罷了。 越南現行外交政策是“獨立自主,國際關系多方化多樣化”。其核心是以東盟為依托,在大國間保持相對平衡,尤其是在中美兩個大國之間。 10月22日,國防部長馮光青大將在國會小組討論時強調越南牢牢堅持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他說:“越南與中國、美國搞好關系極為重要。如果與這兩國關系好,我們就能保持平衡、主動,就能保持獨立。” “原則是不跟著這個大國來反對別的大國。也不準許外國(在越南)設立(軍事)基地,不準許利用(越南)領土來反對其他國家,”馮光青說。 這一表態已清晰勾勒出越南在外交等問題上的原則立場,這一立場,恐怕不會隨人事變動而出現大的調整。(凌德權)(特稿·新華國際客戶端) |
相關閱讀:
- [ 11-12]美亞裔民權組織繼續支持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
- [ 11-11]奧巴馬或將美國帶入20萬億債務時代
- [ 11-11]美白宮支持同性戀平權法案 奧巴馬登雜志力挺
- [ 11-10]奧巴馬開“臉譜”賬號 氣候變化成首次發文內容
- [ 11-09]內塔尼亞胡將赴美與奧巴馬會談 欲簽署軍事合作諒解備忘錄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