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詳解華銳風電造假案 "充分說理"成稽查執法常態
2015-11-24 19:49: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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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35天調查 風險化解工作提前進行 證監會稽查總隊相關辦案人員對記者表示,此案市場影響大,在接案時案件已公開的情況下,調查組以“短時間內辦成鐵案”為目標,該案件經歷35天,現場調查20天,對30多個省的50多個項目開展調查,獲取了累計200多份的重要書證,是證監會近年來調查效率最高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 記者了解到,稽查部門內部有“不吃被調查人員一碗飯,不喝被調查人員一滴酒,扎扎實實辦鐵案”的紀律要求,即使在上市公司取證多日,訂的盒飯也全部由稽查人員自費承擔。 要想在短時間完成“辦成鐵案”這一目標也有難度。相關辦案人員坦言,華銳風電的業務模式以及風電行業是此前稽查執法從未涉及的領域,為了確保調查取證準確、高效,調查組邀請風電行業專家,進行有針對性地補課。 同時,該案涉案人員多,涉案金額巨大,公司經過幾輪機構調整和人員裁減,公司拒絕提供各種生產經營數據,“這是調查期間遇到的最大困難”,辦案人員說。在原有線索近幾乎中斷的情況下,調查組跳出傳統財務類調查法,通過外圍選取突破口,最終獲得了關鍵證據。 “為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此次調查組在現場調查案件的同時,就開始了化解系統性風險的工作。”相關辦案人員對新華網記者說。華銳風電股價從98元跌至3.31元,二級市場投資者損失嚴重,而此時一級市場PE機構們的鎖定期已到,如果拋售將給投資者帶來更大傷害。調查組主動和排名前幾位的大股東溝通,最終大股東同意延長兩年鎖定期,并拿出2個多億專門用于股民索賠。 “充分說理”成稽查執法常態 針對本案,證監會認為,無論上市公司還是證券服務機構,在違反保護投資者法律規定后,均不得以內部糾紛為由,或者借口已經發布了單方面免責聲明,逃避證券執法的追究;獨立董事應對公司信息披露事項實施必要的、有效的監督,對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責任,不知悉、未參與財務舞弊活動,或者曾對涉案財務數據提出過質疑,均不是當然的免責理由。 處罰委相關人士稱,本案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用了較大篇幅,針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公開進行說理回應。充分說理不僅針對主要爭點涉及的事實證據與法律適用問題進行對照解析,做到“辨法析理,勝敗皆明”,更為重要的價值在于教育警示市場,達到“辦結一個案,警示一大片;處罰幾個人,教育一大群”的效果。 他說,目前,證監會已經將行政處罰權全面下放給36個派出機構,市場擔心地方干預“同案不同判”。但由于實踐積累尚不充分等因素,統一的認定與量罰標準較難一蹴而就,案例指導顯得尤為重要,充分說理有利于順利推進處罰權下放。 分析人士指出,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自2009年以來,撰寫得越來越詳盡,不但對相關違法事詳細描述,對于當事人的辯解給予回應,還在處罰決定方面更增加了說理的內容,這個做法得到了社會認可。目前“充分說理”已經稱為證監會稽查執法的常態,未來證監會還將在更多案件中予以公開、強化說理回應,進一步提高執法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提升執法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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