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提氣候治理“三個未來”體現大國責任
2015-12-04 10:29:4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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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習近平主席在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開幕式上發表了題為《攜手構建合作共贏、公平合理的氣候變化治理機制》的講話,提出“三個未來”倡議,呼吁創造一個各盡所能、合作共贏、奉行法治、公平正義、包容互鑒、共同發展的未來。專家指出,習近平提出的“三個未來”的目標,不僅對全球氣候制度建設,而且對全球治理制度建設指明了方向,彰顯了國際大國責任。 習近平提出,應該創造一個各盡所能、合作共贏的未來。對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問題,如果抱著功利主義的思維,希望多占點便宜、少承擔點責任,最終將是損人不利己。巴黎大會應該擯棄“零和博弈”狹隘思維,推動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多一點共享、多一點擔當,實現互惠共贏。 “習近平是站在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認識氣候變化問題的,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要在國際上負責任,同時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本身也要可持續發展。”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主任杜祥琬說。 “190多個締約方各自都有訴求,要達成一致并不容易。”中國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何建坤認為,各國越來越認識到應對氣候變化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合作共贏,這是達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協議基礎,習近平主席提出的原則有利于協議的達成。 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達成一個適用于所有締約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此次巴黎會議的重要目標。據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介紹,各國對推動達成協議態度積極,但分歧依然存在,主要是針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如何體現。專家表示,發達國家多作表率,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 習近平指出,應該創造一個奉行法治、公平正義的未來。要提高國際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確保國際規則有效遵守和實施,堅持民主、平等、正義,建設國際法治。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歷史責任、發展階段、應對能力都不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僅沒有過時,而且應該得到遵守。 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原所長、研究員周大地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氣候變化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挑戰,沒有哪個國家可以置身其外,也不是哪個國家單方面努力就可以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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