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名廳級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
2015-12-05 12:21:05??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責任編輯:張海燕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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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江西省紀委就5名廳級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追究責任典型案件發出通報。 通報指出,近期省紀委對省質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詠嚴重違紀違法案和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平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了“一案雙查”。 經查,李捷在擔任省質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工作)期間,明知省質監局黨組違規任命正在接受信訪調查的干部、因人設崗違規招錄王詠的多名特定關系人為工作人員,不但沒有進行抵制,反而迎合王詠的要求,嚴重違規操作;在擔任省質監局人事處長期間,根據王詠的要求為其特定關系人轉編出具虛假證明,嚴重違紀。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李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章志鍵在擔任省質監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計財、基建等工作)期間,對省質監局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違規招投標,通過設置限制條件等方式,為王詠指定的單位中標創造條件;有關“三重一大”事項違反決策程序;違規挪用國家專項經費用于質監檢測大樓建設等問題,章志鍵放棄原則,不反對不制止,一味迎合王詠的要求,嚴重違規操作。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章志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職務。 馬靈在擔任省質監局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質監局紀檢組組長期間,對全省質監系統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腐敗案件,以及王詠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失察;對省質監局 “三重一大”事項違反決策程序問題失察;對省質監局黨組違規任命正在接受信訪調查的干部和王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占用辦公用房等問題監督不力;發現問題不及時制止,不向省紀委報告。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馬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免去省紀委駐省質監局紀檢組組長職務。 胡平在擔任省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工作)期間,明知省地稅局黨組違規頻繁調整干部,明知省地稅局黨組未經集體研究,由王平簽批同意為多名干部違規辦理工作調動,胡平放棄原則不予抵制,而是按照王平的要求違規操作。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胡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黃斌(已退休)在擔任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組長期間,對省地稅局黨組未經集體研究違規調動干部問題失察;對班子成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占用辦公用房問題監督不力;發現問題不及時制止,不向省紀委報告。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黃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從中受到警示,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強化責任擔當。要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用好問題線索處置“五種方式”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告誡,違反紀律動輒則咎。要重視基層基礎工作,將責任和壓力向縣鄉基層、高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二級單位傳導,打通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確保“兩個責任”落地生根。要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堅持鐵面執紀,把責任追究作為紀律審查的必要延伸,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該紀律處分的要給予紀律處分,該組織處理的要作出組織處理,典型問題要點名道姓曝光,切實讓問責成為常態、形成震懾。(江西省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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