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眉縣一水電站員工在水中發(fā)現(xiàn)一具遺體后,并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將遺體拴在水電站大壩的護欄上,并向趕來的家屬索要6000元打撈費。14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陜西省寶雞峽管理局獲悉,他們正在調(diào)查這起挾尸要價事件,事發(fā)的魏家堡水電站站長已被停職,同時管理局已派出調(diào)查小組前往當?shù)靥幚砗罄m(xù)事宜。 寶雞眉縣宣傳部門通過官方微博回應(yīng)稱,向女孩家屬“挾尸要錢”的鄧某、楊某系魏家堡水電站雇傭撈草的民工,眉縣警方已就女孩死亡原因立案調(diào)查。 水電站員工“挾尸要價” 12月6日上午10點左右,陜西省眉縣某中學高三女學生小靜(化名)出去見朋友。當天中午,與小靜約好的朋友說家里臨時有事不能赴約,之后小靜手機就關(guān)機了。小靜家人四處尋找一直沒有音訊,于是7日上午向眉縣警方報了案。 9日上午,寶雞峽引渭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電站員工楊某找到小靜就讀的學校,稱他們在水電站的閘門處發(fā)現(xiàn)一具尸體,身上有學校的飯卡,希望學校通知死者家人前來認領(lǐng)。 小靜的伯父張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趕到水電站時,看到孩子的一條腿被麻繩拴著,麻繩的另一頭捆在水電站的護欄上,孩子的身體仍浸泡在水里。當他們打算把孩子從水中撈出來時,水電站的員工鄧某開口說必須支付給他6000元的打撈費。 “孩子在水里泡著,水里的浪打來打去的,我們看著心里很痛苦,只想趕緊把孩子撈上來。”張先生說,經(jīng)過中間人的一番協(xié)商后,他們向鄧某支付了1500元。 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鄧某6日晚就發(fā)現(xiàn)了小靜的尸體,并將其綁在岸邊。張先生認為,鄧某沒有向警方報案,而是忙于尋找家屬索要打撈費,從而耽誤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時間。 鄧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這個錢我們自己收了,也不給站上交,類似的事情站上知道,但是也不過問。”他在這里工作了七八年,經(jīng)常會發(fā)現(xiàn)尸體,一般遇難者的家屬都會支付打撈費,費用都是雙方協(xié)商。如果一個星期左右沒有人來認領(lǐng),他們就解開繩子讓尸體順水漂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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