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或明年元旦落地 不再獎勵晚婚晚育夫妻
2015-12-22 07:47:30??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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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 “恐怖主義”定義再明確 提請會議審議的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三審稿,對“恐怖主義”定義、涉恐信息報道傳播等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 今年2月提請審議的草案二審稿規(guī)定:“本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的主張和行為。” 對此,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在恐怖主義定義中還應當體現(xiàn)恐怖主義的政治和意識形態(tài)性質,以與一般犯罪活動相區(qū)別。有的建議將草案二審稿關于極端主義的規(guī)定統(tǒng)籌考慮,并明確與恐怖主義的關系。 結合上述意見,借鑒《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聯(lián)合國《消除國際恐怖主義措施宣言》及其他一些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草案三審稿的相關規(guī)定修改為:“本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chǎn),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xiàn)其政治、意識形態(tài)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崇尚暴力等極端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同時,對列舉的恐怖活動作出相應補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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