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今天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職務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數罪并罰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周文斌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工程承建商、合作辦學商、設備供應商及部分教職工在項目承攬、合作、采購、任職、提拔、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211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元、韓元90萬元、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表一塊(價值3.86萬元)。 此外,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兩次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共計587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法院認為,周文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構成挪用公款罪,且不具有刑法所規定的如實供述、真誠悔罪、積極退贓等情節。 據此,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周文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人民幣1700余萬元、港幣10萬元等贓款贓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王俊華 |
相關閱讀:
- [ 12-29]設賭博網站收500多萬元 被判9年刑期罰100萬元
- [ 12-29]民進黨“立委”亂罵人終吞苦果 被判賠2萬道歉60天
- [ 12-29]上海交警被拖行致死案宣判 肇事司機被判無期
- [ 12-29]臺灣警察擊斃拒捕通輯犯被判6個月 警界嘩然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