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規今起施行 “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
2016-01-01 08:03:01??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分享到:
|
12月31日,四川達州城區建筑籠罩在霧霾之中。此前,四川盆地多地已經連續出現重度污染天氣。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30日預計:四川盆地內空氣污染狀況31日起將有所加重,盆地西部大部、南部大部和東北部局部持續為中度至重度污染,部分城市為輕度至中度污染。未來三天,四川盆地大部以陰天為主,靜穩不利污染氣象條件仍將持續,1月1日四川省盆地部分地區將有短時分散性降水,但降水較弱,對空氣質量改善無明顯影響。張浪攝 【新版大氣法助力驅散霧霾】 今起,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施行,新法中有專門章節就“重污染天氣應對”做出規定。 27年后首次大修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不僅在法條數量上幾近翻一倍,內容上也基本對所有現行法條作出修改,其中不少規定凸顯從治標走向治本的立法思路。 新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重污染天氣應對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反恐怖主義納入國家安全戰略】 今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正式施行。該法明確,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該法對恐怖主義作出明確定義,即“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 【國家主席等就職時需公開宣誓】 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施行。 決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后,進行憲法宣誓。 決定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經表決通過了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 【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今日起施行,該法規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國家設立國家功勛簿,記載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 關于授予對象,該法規定:國家設立“共和國勛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保衛國家中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勛的杰出人士。 國家設立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的杰出人士。 【最嚴“黨紀”劃不可觸碰的底線】 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今起施行,條例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該條例亦被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 值得一提的是,在關于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方面,修訂后的條例增加了“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對抗組織審查”等違紀條款。 在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方面,修訂后的條例增加了“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行為的違紀條款。 此外,在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方面,修訂后的條例增加了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同時,刪除關于“通奸”“包養情婦(夫)”的提法,并將處分范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 另外,《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亦自今日起施行。 【官員差旅住宿標準調整京滬部級干部1100元】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今起調整。其中,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的住宿費標準上調至1100元,司局級干部在北京的住宿費標準上漲至每人每天650元。 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標準表》曾規定,部級干部在北京的住宿費標準是每人每天800元,這次漲至1100元;司局級干部在北京的住宿費標準原為每人每天500元,這次漲至650元;其他人員在北京的住宿費標準原為每人每天350元,這次漲至500元。 |
相關閱讀:
- [ 12-31]省婦聯成立法律專家庫 提升科學決策和依法履職能力
- [ 12-29]中國反恐掃平法律障礙
- [ 12-28]全國人大法律委表示,積極做好相關稅收立法工作
- [ 12-25]邵陽學院構建“高校+法律實務部門”人才培養模式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