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防城港1月28日電 (李敏軍招子文)廣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在網上騙取了數千名網友近10萬元的“打賞”。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28日對該案公開進行一審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楊彩蘭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8月13日凌晨1時許,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后,被告人楊彩蘭博取網友關注,用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于拜仁慕尼黑always”發布了一條虛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剛剛打他電話關機,打他公司的電話也沒有接,我一個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虛假微博發布后獲得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當天,楊彩蘭又先后發布兩條虛假微博,再次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并獲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網友共計3856筆“打賞”,總金額為96576.44元。 之后,楊彩蘭發布虛假信息的微博賬號被投訴后,于2015年8月14日被關閉,該微博賬號收取的款項亦被凍結。當天中午,楊彩蘭與其同學彭某一起到派出所報案后被控制。同年8月18日,打賞款已全部退還各網友。 法院審理認為,楊彩蘭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其利用社會廣泛關注的“8.12”天津港爆炸事件進行網絡詐騙,犯罪數額巨大,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可酌情從重處罰。但終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其歸案后自愿認罪,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同時,法院考慮到楊彩蘭最初發布虛假微博信息僅是為博取網友關注,其在案發后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偵查階段如實供述罪行,且當庭自愿認罪、悔罪。因此,綜合考量,法院決定對被告人楊彩蘭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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