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5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關于冬蟲夏草類產品的消費提示,指出經檢驗的冬蟲夏草產品中砷含量過高,長期食用可能會對人體產生較高風險。 近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對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的監測檢驗。檢驗的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中,砷含量為4.4~9.9 mg/kg。 冬蟲夏草屬中藥材,不屬于藥食兩用物質。有關專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國家安全標準中砷限量值為1.0 mg/kg,長期食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等產品會造成砷過量攝入,并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存在較高風險。 |
相關閱讀:
- [ 07-10]108部備案影片頻出奇葩 “冬蟲夏草”成情侶
- [ 07-03]欲滋補吃冬蟲夏草 一家三口被“撂倒”
- [ 06-30]吃完“冬蟲夏草” 一家3口中毒頭暈嘔吐雙手發抖
- [ 06-30]滋補店售含重金屬假冬蟲夏草 一家人食用后中毒
- [ 06-30]漳州滋補店售含重金屬假冬蟲夏草 一家人食用后中毒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