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工人9天 老板獲刑7個月 因工人高某干活驗收不合格給自己造成損失,噴漆廠老板李某為索賠償,將對方拘禁在廠里長達9天。后高某偷偷發送短信向家人求救,最終獲救。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7個月。 干活不合格遭拘禁 52歲的李某曾因犯罪被判刑,2014年5月刑滿釋放,出獄后在通州區永順鎮某村開了一個噴漆廠。去年8月1日至8月9日間,李某在噴漆廠內,以工人高某給其造成損失為由,向對方索要賠償款,并將其限制在廠內,高某需經過李某的同意方可出入噴漆廠。前5天的每天夜間,李某還將高某鎖在屋內限制其人身自由。后高某向家人發送求救短信,李某于去年8月9日被抓獲歸案。 據高某說,他于去年3月7日到李某的廠里上班。去年5月,他干了一個出口的噴漆活,驗收不合格,有其自己的技術責任。7月31日中午,李某到高某租住的地方找他,看到其在搬家,以為要逃跑,就進行阻止。后兩人爭執起來,高某報警。警察告知屬于經濟糾紛,協商不好就去法院起訴。 當晚,李某說這件事不說清楚,就不讓高某離開,后二人在廠里一間屋子住下,高某睡床上,李某則打地鋪,并用洗衣機和衣柜把屋門堵上。次日,李某跟著高某一起到昌平區找朋友借錢,當晚又要求高某和他睡一個屋子并把門鎖上。 發短信給家人獲救 高某說,去年8月2日,李某讓他想辦法籌錢,每隔兩三分鐘就到屋里查看,根本沒機會報警。自己上廁所、去超市買煙,都得提出申請,李某同意后跟著一起去。李某外出也會將廠子大門鎖上。李某每天管兩頓飯,也給水喝。李某還帶著高某到天津塘沽找朋友借錢。“他不停地說欠錢的事情,還嚇唬我說要是不給錢,就弄死我。他還說自己蹲過16年大獄,現在一個人,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我特別害怕,不敢跑。” 去年8月7日晚上,高某趁李某看電視之機向家人發求救短信。8月9日下午4點,高某的姐姐帶著民警將高某從廠里解救出來。 高某同事的證言顯示,李某總說高某干活不認真,認為他干賠了,讓其賠償。受審時,李某辯稱其沒有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的行為。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為索要錢款,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長達數日,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李某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再犯罪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
相關閱讀:
- [ 02-04]昆明警方打掉一“涉惡”犯罪團伙 多為“90”后
- [ 01-14]湖南小伙陷傳銷被拋尸路邊草叢 9傳銷人員非法拘禁獲刑
- [ 01-13]“雇主”欠賬 大學生替人跑腿送信用卡被非法拘禁
- [ 11-18]湖南岳陽市公安局一民警因非法拘禁女性被刑事拘留
- [ 10-29]非法拘禁欠債人私刑折磨5小時 債主討債不成被拘
- [ 09-19]平邑強拆案7人涉非法拘禁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 [ 08-05]疑人詐賭耍無賴 非法拘禁擔刑責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