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呼和浩特鐵路公安局獲悉,包頭鐵路公安處成功破獲“7·11”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共抓獲販運毒品犯罪嫌疑人15名,繳獲毒品海洛因6.1公斤,斬斷了一條自緬甸經四川至內蒙古、甘肅等地的販運毒品鏈條。 據警方通報,2015年7月上旬,包頭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王某,隨即帶回公安執勤室進行檢查,在王某的不銹鋼杯內查獲海洛因430克。警方進一步探挖線索,獲取兩名甘肅女子在成都購買毒品的消息。 2015年8月25日中午,包頭鐵路公安處偵查員在成都火車站站臺上抓獲犯罪嫌疑人千某,并在其內褲襠部查獲四包由塑料薄膜包裹的海洛因,共計78克。同日14時50分許,偵查員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韓某控制,從其隨身攜帶的挎包及其內衣查獲兩塊海洛因,共計56克。 警方通過對這兩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交往人員情況進行分析,確定毒品來源地為四川省西昌市。 鑒于案件重大,經公安部禁毒局批準,該案確定為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隨后,包頭鐵路警方成立專案組,迅速前往四川省西昌市進行摸排調查。 2015年9月15日,專案組在四川省喜德縣將犯罪嫌疑人曲某抓獲,查獲5塊海洛因,共計1.75公斤。據曲某交代,其毒品是從一名緬甸籍女子手中購買。 包頭鐵路警方立即追根溯源,盯住毒品源頭展開走訪調查,緬甸籍女子盧某進入了專案組視線。在偵查員的不懈努力下,專案組獲取了盧某實施交易線索,9月18日,兩地警方在喜德縣的一處賓館中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盧某、賈某抓獲,在其行李包內繳獲毒品7袋,共計3.2公斤。 經調查,盧某多次從緬甸向中國境內走私、販賣毒品,以成都、西昌為據點,以批發的方式分銷至內蒙古、甘肅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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