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記錄將公示 與企業個人信用掛鉤 首先公示的是校車等4類重點車輛 本報訊(記者 林靖)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對于校車、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包車、危化品運輸車等4類重點車輛“在2016年春運期間發生并被查處的超員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駕、毒駕、違反凌晨2時至5時禁行以及其他一次記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現已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公開公示。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等13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總結春運信用建設經驗持續優化春運服務的意見》要求,公安交管部門將于4月底前通過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等,公開公示今年春運期間重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駕駛人姓名、車輛號牌種類、號牌號碼、處罰事由、處罰依據、處罰結果以及被處罰車輛所屬企業名稱、法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同時,對當事人身份證號、住址、電話等信息將嚴格保密,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將匯總各地情況在122交通網(www.122.cn)統一公布,并向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推送,為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稅務機關、社會信用機構等單位評估當事人融資授信、確定保險費率、評定納稅信用級別、調整信用等級或評分時提供參考。 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公安交管部門公開公示工作將有效警示相關企業、駕駛人,推動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此外,公安交管部門還將促進嚴重違法行為公開公示的日常化,實現公民、企業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準入等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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