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糾紛燒車90后獲刑1年半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王某因與女友發生感情糾紛,將女友父親鄭某的轎車用汽油點燃燒毀。近日,房山法院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賠償鄭某經濟損失共計6萬余元。 90后小伙王某和鄭某的女兒鄭園園(化名)曾系男女朋友。因二人存在感情糾紛,2015年11月16日晚,王某來到房山區韓村河鎮鄭某家門前,將隨身攜帶的汽油潑灑至鄭某停放在家門外的一輛白色長安牌小型轎車上,用打火機點燃汽油后逃跑,車輛被燒毀。經北京市房山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長安牌小轎車價值6萬余元。 王某于2015年11月17日打電話到公安機關投案,后于2015年11月18日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鄭某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王某賠償被毀壞的車輛損失6萬余元。 法庭上,王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未提出異議,同意賠償鄭某,但表示目前沒有賠償能力。 法院認為,王某故意毀壞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王某主動投案,且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予以從輕處罰。王某的犯罪行為給鄭某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予以支持。 近日,法院依照刑法判決王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王某賠償鄭某的合理經濟損失共計6萬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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