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手機關機被通報是矯枉過正?中紀委機關報:不冤
2016-03-26 18:06:34?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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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手機關機,長時間無法聯系,陜西省禮泉縣住建局局長趙愛國被予以全縣通報批評。據悉,某工作日上午縣委縣政府領導在一項目建設現場檢查工作,縣委辦電話聯系趙愛國發現其手機處于關機狀態,長時間無法聯系上。依據縣委《加強科級干部作風建設的六條紀律規定》中的“嚴禁科級干部關閉通訊工具,工作日及節假日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趙愛國被予以全縣通報批評。 該新聞甫一見諸報端,就有很多人替這名局長鳴不平,認為要求過嚴、矯枉過正。有人說,“官員也是人,為啥要求那么高”,也有人說“制度設計有問題”,認為不能“把領導當英雄來要求”。這些說法乍看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思索一下就能發現,這些說法無不立論在所謂的人情味、寬松度上,難道規矩就不該執行,規矩就不該嚴格嗎?依筆者之見,因為手機關機聯系不上被通報,一點都不冤。 一則,規矩就是規矩,既然制定了就必須遵循。中央多次強調,立規矩就是為了讓黨員干部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自覺按原則、按規矩辦事”。黨員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是要守紀律、講規矩。有規定就按規定嚴格執行,也是干部執行力的重要體現。對規定本身而言,其嚴肅性體現在適用的一視同仁上,其效力體現在執行的不打折扣上。如果規矩可以討價還價、任意執行,還有什么存在價值? 二則,保持通訊聯系暢通,并不算高要求。信息化時代,改革發展攻堅時期,保證通訊聯系暢通是開展好工作的客觀要求。日常崗位工作、群眾工作,都要求公務員能隨時聯系上。許多地方都明文規定,公務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普通公務員應“隨時待命”,作為一局之長的領導干部更不能有例外,何況是上班時間。這種要求其實并不苛刻。有網友說,在私企工作,手機一個月連續幾次關機或無法接通,就有被辭退的風險。對公職人員要求嚴格一些,又有何不可?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管黨治黨從來不容許任何人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沒有規矩的時候盼著立規矩,規矩立起來了,有些人卻不拿規矩當回事。因為違規受到處分,又抱怨規矩嚴苛。抱怨規矩,何如檢視一下內心到底有沒有“規矩”二字?接受不了因手機關機被通報批評,其實還是紀律規矩意識不夠強。只有把規矩建構在意識深處,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嚴從細中來,實在嚴中求。手機難免有沒電的時候,但這并非不可克服,比如可以隨身攜帶備用手機或充電寶。如果再有心一點,還可以預留同事或家人的聯系方式,告知去向,等等。說到底,干部不能失聯,更不能責任“失位”。(華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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