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價極草為主營業務的青海春天在被國家食藥監總局叫停極草生產銷售后,4月1日又收到上交所的監管問詢函,上交所對其信披是否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質疑,并要求其于4月6日前必須回復相關質疑。 極草兩張護身符均失效 在經歷了兩個月的停牌后,3月30日,青海春天發布公告稱,3月28日公司收到了國家食藥監總局發放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正是這一告知書,宣告極草一直自恃擁有的兩張“護身符”早就失效,極草早應該停止生產銷售。這兩張護身符分別是“保健食品試點企業”和“青海省試點產品”。 針對保健食品試點問題,國家食藥監總局回復稱:2013年5月2日,總局同意青海春天作為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企業。但由于青海春天申報的產品不符合保健食品國家標準,未予批準。2016年2月26日,由于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需要,國家食藥監總局決定停止試點工作。 針對“青海省試點產品”,國家食藥監總局披露:2014年6月25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同意將極草產品作為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產品,明確由青海省食藥監局監督,并要求嚴格參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要求組織生產。但是早在2015年7月11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就向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去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停止青海春天冬蟲夏草純粉片作為試點產品的函》。該函稱:“截至目前,青海春天未能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未能解決試點產品砷含量超標的問題。根據我局近期開展的監測工作結果,極草產品中砷含量為4-7mg/kg,超出我國保健食品標準中砷限量(1.0mg/kg)4-7倍?!眹沂乘幈O總局在函件中表示,自2015年10月15日,停止青海春天的極草產品試點。 上交所質疑諸多信披問題 近日,青海春天再次披露,公司于3月31日收到上海證劵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于對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信息披露事項的監管問詢函》。問詢函指出,青海春天及相關股東在今年3月28日收到《告知書》前,是否曾收到去年7月11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的《停止試點產品的函》,是否知曉函件內容,是否存在隱瞞行為。 另外,針對《停止試點產品的函》中指出的截至2015年7月11日,“青海春天未能按照要求展開工作,未能解決試點產品砷含量超標的問題”,上交所要求青海春天核實并披露,公司知曉該信息的具體時間,并結合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情況(包括重組信息披露文件),說明公司是否按規定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不管此前青海春天是否知曉《停止試點產品的函》中信息,最起碼目前青海春天的極草已被叫停生產。上交所問詢函還要求青海春天披露“目前公司主要產品的生產經營(包括銷售)情況是否正常”。 鑒于《告知書》對公司生產經營具有重大影響,上交所要求青海春天及時評估由此引發的重大風險,并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就上述問詢函質疑的問題,上交所要求青海春天于4月6日前披露對問詢函的回復。 3月30日,記者在極草天貓旗艦店發現,包括29888元的天價極草產品仍在正常銷售,產品生產日期從 2015年3月1日-2015年12月29日之間。不過昨天記者再次登錄,已經找不到極草純粉含片等相關產品了。 京華時報記者胡笑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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