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不受理前檢察長何超明被羈押上訴
2016-04-11 21:46:51?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分享到:
|
中新社澳門4月11日電(記者王國安)澳門特區終審法院11日表示,決定不受理特區前檢察長何超明就被羈押提出的上訴。 終審法院法官利馬在批示中解釋,對何超明于擔任澳門特區檢察長時涉嫌實施的犯罪行使司法職能對其作出羈押候審決定,這與處理特區政府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犯罪案時的司法判例一致。 利馬指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終審法院的決定是終局決定,除非終審法院的兩項決定互相矛盾,否則任何決定不得提起上訴,這一原則同樣適用作為案件預審的獨任庭法官。 此前,何超明就被羈押向澳門終審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終審法院同樣不予受理。 今年2月27日晚,澳門廉政公署發布消息稱,正就涉及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的案件展開刑事調查。有關涉案人士已被司法機關命令采取強制措施。 根據廉政公署的調查,澳門前檢察院院長何超明,涉嫌濫用職權串通私營公司負責人,于2004至2014年間將檢察院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涉款高達1.6億澳門元,嫌疑人從中獲利4400萬元。(完)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