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4月12日電 (胡貴龍馬劍龍)記者12日從門源縣人民法院獲悉,為逃避貨車超限超載檢查,青海門源籍馬某某等19人聚眾暴力沖卡反致人死亡案件,近期在門源縣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馬某某等19人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一年零五個月有期徒刑至五個月拘役不等刑期。 據介紹,去年5月16日,被告人馬某某等21人自發聚在一起,駕駛11輛牽引車從祁連縣扎麻什往門源縣拉煤。當日14時到達227國道青石咀盤坡路段時,因超載為逃避超限站的檢查,馬某某等人將各自的貨車停放在盤坡路邊后回家休息。 “在此期間各車主通過電話聯系,并商定于當日21時許從盤坡開車沖卡強行通過。”門源縣法院工作人員介紹稱,根據電話約定,馬某某等11人去盤坡開車,由周某某等10人在超限站附近等候接應沖卡車輛。 當日21時40分許,馬某某開車行駛至距超限站約1000米時,電話通知了正在等候的其他人。 隨后,周某某等7人沖到檢測臺附近強行堵住超限站的執法車輛,并上前推拉檢測站檢測導向牌阻礙超限站工作人員執法。 “其中一名馬姓司機駕駛青A52613號紅色東風天龍牽引車開進逆行車道。”法院工作人員稱,該司機在清楚看到前方道路上有檢測導向牌和人員活動的情況下,強行沖卡通過檢測臺東邊的逆向車道,將站在檢測臺東面馬路上阻礙檢測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馬占某撞到,致馬占某當場死亡。 沖卡后,被告人白某某等10人又駕駛各自的十輛貨車緊跟其后沖卡通過逆向道路。 據了解,當得知在沖卡時造成同伴馬占某死亡后,其他幾名司機糾集在一起,并和不明真相的60余名民眾沖擊超限站辦公大廳,踩踏監控室門,毆打超限站工作人員,擾亂超限站正常的工作秩序,并強行攔截國道227線127KM處上、下行的車輛達三百余輛,造成交通堵塞達7個多小時。 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某等十九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事后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實事,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各自所起的作用,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目前,該案尚在法定上訴期間內。(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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