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維護國家安全行為受法律保護
2016-04-15 16:49:16?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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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周斌 為何要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普通群眾與國家安全有什么關系,法律如何保護群眾參與維護國家安全……在我國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來臨之際,《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兩位專家。 “去年7月1日通過的國家安全法,把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其最重要的實踐意義就是要動員全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說。 “國家安全不是‘爪哇國的事’,它就在我們身邊。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國際法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說,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此導致的人身安全由國家保護,財產損失由國家補償。 國家安全教育刻不容緩 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命脈,是國家的頭等大事。各國經驗表明:國家安全最牢固的防線莫過于思想防線。在李忠看來,當前,我國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十分必要、十分緊迫。 他解釋說,當前,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期,面臨的內外風險挑戰前所未有。在國際上,美國和西方國家不斷加大對我國的西化、分化力度,在軍事上構筑對華包圍圈,在經濟上推行把中國排除在外的國際經貿協定;國內而言,改革開放30多年來積累了大量社會矛盾糾紛,近年來東突分裂勢力的暴力恐怖活動日益凸顯。而人們的國家安全意識總體還比較薄弱,與我國面臨的國家安全形勢極不適應。 “一些人認為現在是太平盛世,談論國家安全是杞人憂天;一些人認為國家安全是國家安全機關的事,與自己無關;一些人認為國家安全只限于政治、軍事、領土等傳統安全,對文化、信息、網絡等非傳統安全認識不足。”李忠說,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有助于幫助人們認清國家安全形勢,增強危機憂患意識,自覺執行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履行職責。 李忠說,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也是做好國家安全工作的內在要求。新形勢下,做好反間諜、安全保衛等工作,離不開人民群眾的支持。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有助于幫助人們樹立正確的國家安全觀,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權利,自覺與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形成防范、制止、打擊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銅墻鐵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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