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通報5起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2016-04-20 15:28:05??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責任編輯:李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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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活動,是稅務部門全年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保持對出口騙稅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運用稅收風險分析成果,精準選案,統一行動,集中突破,開展專項整治,有力震懾了不法分子,緩解了騙稅高發、多發態勢。 4月20日,稅務總局舉行新聞通報會,通報5起騙取出口退稅案件。此次通報曝光的5起騙稅案件分別為: 1.“海浪2號”特大虛開騙稅案 2015年10月14日,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合督辦指揮下,深圳市國稅局和公安局聯合發起“海浪2號”特大黃金票虛開、騙取出口退稅、販賣假發票、偷稅案集群戰役統一收網行動,摧毀了以卓某為首的特大黃金票虛開發票團伙、以黃某為首的特大騙取出口退稅團伙以及以詹某、劉某為首的虛開普通發票和販賣假發票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9人,搗毀犯罪窩點22個。該案涉案金額60億元、稅額10億元,其中涉嫌虛開發票金額50多億元、稅款8.7億元,涉嫌騙取出口退稅案值9億多元、退稅額1.5億元。2015年11月20日,涉案的卓某、詹某、劉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海浪3號”特大虛開騙稅案 2015年12月4日,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人民銀行聯合督辦指揮下,深圳市國稅局會同市公安局、人民銀行等部門,協調廣東、江西等地有關部門,打掉兩個騙稅犯罪團伙。該團伙黃某、顏某等,以深圳市新起點通訊電子有限公司等8戶企業名義,收購他人產品到團伙控制的企業,虛增產能、冒充自產貨物,再作出口銷售,接受來自上游虛開團伙林某、周某等人從江西、湖南等地45戶企業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然后以團伙控制的“免抵退”稅企業騙取退稅或虛開給外貿公司騙取退稅,涉案企業53戶,涉案金額58億元、稅款8.39億元。目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抓捕歸案。 3.深圳“10·15”專案 2015年9月24日,在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海關總署緝私局、公安部經偵局聯合督辦指揮下,深圳市國稅、海關、公安部門聯合發起“10·15”專案收網行動,摧毀一個以偽報品名走私出口非合金錫騙取出口退稅的犯罪團伙。以趙某、李某等為首的涉嫌犯罪團伙與香港某集團簽訂出口協議,從國內購進錫錠,委托廣東東莞某焊錫制品有限公司、東莞某錫業有限公司加工成非合金錫條,再通過浙江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惠州某五金焊錫制品有限公司偽報成“無鉛焊錫條”出口,騙取出口退稅。該案涉案金額約2億元,涉嫌逃避出口關稅2100萬元,涉嫌騙取出口退稅1384萬元。專案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 4.廈門“8.12”出口騙稅案 2014年10月5日,廈門市國稅局和公安局對廈門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實施收網行動,抓獲虛開發票騙稅團伙周某等人,涉及廈門3戶外貿企業。犯罪嫌疑人周某等在廈門三戶外貿企業沒有真實購進和出口貨物的情況下,偽造貨物購銷合同,支付費用購買出口貨物報關單,虛假報關出口貨物539票,報關總金額6223萬美元。與他人合伙設立開票企業,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4068份,再將他人出口的貨物以自己控制的外貿公司名義報關出口,并以自營方式申報出口退稅,共計6033萬元,其中已收到出口退稅5431萬元。稅務機關追繳出口退稅款5431萬元,未退稅款602萬元不予退稅,對三家外貿公司騙取出口退稅行為處以1倍罰款共5431萬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等7人均已被公安機關抓獲。 5.重慶“6·06”專案 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重慶市國稅局和公安局密切協作,一舉打掉以鐘某、吳某為首的兩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團伙。2010年至2013年,該團伙以重慶某船貿易有限公司為平臺,通過大肆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報關單證和出口運輸單據等手法,制造自營貨物出口的假象,騙取出口退稅款1.14億元。查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021份,稅額4665萬元。鐘某、吳某等6名涉案人員全部移送司法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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