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路徑
2016-04-11 16:37:03? ?來源:《國家治理》周刊 責任編輯:李霖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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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產能 去產能可能面臨的困局及風險 在現行的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權模式之下,出于GDP的政績和財政收入的考慮,各級地方政府可能會存在等別的地區將過剩產能去除之后,本地區產能就不過剩的觀望心態和博弈策略思維,這可能導致中央去產能的戰略部署在基層層面無法落實;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如果以簡單的行政命令手段,或者依靠傳統的產業政策思路,或者政府優惠政策來實施中央去產能的戰略部署,可能會導致去產能工作的實際效果大打折扣;針對產能過剩行業中的不同性質企業,地方政府可能出現偏向性的處理傾向,導致去產能工作的變異行為或造成市場不公平現象,同時使去產能和處理僵尸企業的目的無法真正落實;債務風險以及可能引發的銀行體系金融風險;失業風險以及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 去產能的政策思考 首先,從中國此輪產能過剩形成的內在機制來看,需要依靠市場化的手段來加以有效解決,然而,從此輪產能過剩的地域分布特征來看,則需要政府主導力量以及中央政府財政兜底才能加以徹底解決,這種兩難局面決定了在推進和落實去產能工作中需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其次,要高度警惕地方政府對推進去產能工作和處置僵尸企業方面的內生性惰性以及不作為的行為動機。為此,需要建立合適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推動官員考核機制從GDP導向到效率導向,弱化對GDP的考核,考慮把重點行業去產能的目標明確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實量化指標,以調動地方在去產能和處理僵尸企業工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再次,構建市場和政府職能有機平衡的債務處理與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對于去產能工作來說,當前最大的風險是去除產能過剩行業的僵尸企業帶來的銀行體系金融風險,尤其是考慮到過剩產能行業和僵尸企業與銀行體系的相互依賴性過高,所引發的金融風險必然更為突出。 最后,構建市場和政府職能有機融合的職工就業安置機制,扎實做好利用中央財政資金在推進“去產能”工作中的引導和兜底兩大核心工作,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和救助機制,特別要重視社會政策的“托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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