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3日消息(記者 馬喆 王楷)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從去年每只38元的青島天價大蝦,到今年春節哈爾濱的“天價魚”,再到臨近五一發生在桂林的“天價娃娃魚”,媒體一年來至少公開18起“天價消費”事件。改計量單位、漫天要價、不明碼標價誤導消費者是黑心商家慣用的伎倆。 梳理發現,18起全國知名的“天價消費”事件中,13起發生在食品餐飲行業,有13起發生在旅游景區附近,時間集中在十一、春節等公共假期。去年十一期間,青島一家名為“善德”的海鮮燒烤店,以每盤大蝦38元“變身”每只38元被公眾熟知。被宰的消費者朱先生回憶說:“我說怎么這么貴?他說你們點的蝦是38元一只。但是在點菜前我們幾個人特意問了,明確答復我們是38元一盤,按份來賣的。 ” 通過網絡傳播、發酵,青島天價大蝦事件成為公共事件。事件發生后,青島有關部門對善德成燒烤店罰款9萬元、責令停業整頓并吊銷營業執照。現在,涉事商家的店鋪已經空置。無人愿意繼續承租此地。北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朱巍表示,自媒體成為了消費者維權的“新工具”。朱巍表示,并不是說有了互聯網之后,宰客就多了,而是有了互聯網之后,每個消費者手中都有喇叭,自媒體當做喇叭把這個事件擴大了。實際上消費者行使了《消法》中批評和監督的權力。 媒體梳理發現,擅改計量單位、漫天要價、不明碼標價誤導消費者,這三種方式是黑心商家慣用的伎倆。在處理方面,18起天價事件中,16起已公布了調查或處理結果。其中,至少有13起對經營方進行了罰款或給消費者退款。罰款最高額度達到了50萬。朱巍認為,針對這類問題,當地政府要從兩方面做,一是未雨綢繆,出事之前要進行制度上的保證,另一方面要“亡羊補牢”,一旦出了問題要為消費者著想,需要當地政府快速維權的渠道,這樣才能把損害降到最低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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