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清點涉案疑似槍支、彈藥。蔣艷攝 本報通訊員 董楠 本報記者 李華 玩具槍是男孩成長必備的玩具,不過,有這樣一位家長,為了滿足孩子玩槍的愛好,不惜花錢購買走私高仿氣槍給孩子當玩具,這種槍十米開外能輕松擊碎玻璃瓶。 想不到,做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卻給他帶來慘痛教訓。因為涉嫌構成走私槍支罪,這位70后父親被寧波海關緝私局立案偵查。 走私槍支收件人是“紅領巾少年” 他的臥室像一座小型“軍火庫” 2015年12月,寧波海關緝私局得到線索,有人從香港購買槍支后,委托水客團伙以藏匿的方式通過深圳口岸走私入境。入境后,部分槍支通過快遞郵寄至寧波。 在對其中一個收件地址進行查緝的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收件人是年僅13歲的小張,不過聯系電話卻是一名張姓成年人。按照以往辦案經驗,不法分子經常會以其他人為掩護代收郵包。不過深入偵查,辦案人員又發現,聯系電話就是小張父親的號碼,難道是父子合伙走私購槍? 帶著疑問,辦案人員趕往張某家中繼續偵查。打開小張房門的瞬間,即使是辦理涉槍案件經驗豐富的老偵查員也不禁“哇”了一聲,只見房間內密密麻麻地堆滿了各式各樣的疑似槍支,總共二三十支,儼然就是一座小型“軍火庫”。 警察的到來讓小張的母親非常吃驚。她告訴辦案人員,小張從小就喜歡擺弄槍械一類的玩具。上小學以后,他經常會到玩具市場購買自己喜歡的玩具槍。今年開始,又迷上了從網上買槍及各色鉛彈,買回來的槍就放在他的臥室里,以便隨時把玩。 在隨后的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人員見到了放學回家的小張。還戴著紅領巾的小張只有13歲,是名初一學生。 小張從小就喜歡購買槍支、彈弓之類的玩具,隨著年歲的增長,普通的玩具槍已經無法滿足他的需求,他開始嘗試改裝,比如在買來的成品槍上加裝弩以提高殺傷力。 2015年開始,小張發現,通過網絡通訊平臺,可以在槍友交流群里購買到高質量的仿造制式槍支而成的氣槍。這些高仿氣槍價格不菲,小張的藏品中,不少動輒千元一支。其中,他近期訂購的一支名叫“夜鶯”的氣槍,售價高達3700元。 小愛好帶來慘痛后果 愛子心切的父親或將承擔刑責 寧波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小張的疑似槍支鑒定后認定:其中的2支屬于具有致傷力,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這類槍支跟仿真槍有很大區別,可以在10米距離內輕而易舉地擊碎玻璃瓶,具有較強致傷力。 經初步估算,購買這些槍支的費用至少在萬元以上。這筆不小的開支大部分由小張的父親張某承擔。原來,張某因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地出差,為了彌補對孩子的愧疚,他經常會私下給小張一些零花錢作為補償,在經濟上對小張也不太限制。 今年開始,小張在網上買槍的槍款也是由他幫助支付的,張某表示,“雖然當時也覺得很貴,但出于對孩子的愛,還是咬牙買了下來。” 因為對法律的無知,小張的母親并不清楚這些槍支的來歷和危害,她認為孩子買的只是玩具,從來沒有關心過這些“玩具”有無殺傷力。而張某對兒子購買的槍支也沒當一回事,“個人不能非法持有槍支的法律規定我們都是知道的。但這些槍是小孩子買回來當玩具玩的,我知道可能會傷人,所以平時也要求他不能拿出去玩。” 小張的“藏品”中既有屬于國家明令禁止進出口的仿真槍,還有經鑒定具有致傷力的槍支,以及其他管制刀具、武器和大量鉛彈。由于小張未滿14周歲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但作為其監護人的父親則因參與非法購買槍支,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寧波海關提醒:按照法律規定,非法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兩支以上的,以非法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罪定罪處罰。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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