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沙5月5日電(記者 傅煜)中國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已有一年時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5日對外發布新聞稱,一年來,湖南各級法院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立案率超過90%,有效保障了民眾的合法訴權。 去年5月1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正式實施,標志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由立案審查制變為立案登記制。此項改革要求各級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旨在從制度上、源頭上、根本上解決“立案難”問題。 統計顯示,從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湖南全省法院共登記初審案件(一審案件)34萬余件,同比增長17.26%,其中國家賠償案件增幅最大,達到240%,其次為刑事自訴案件(增長119.08%)、行政案件(增長25.66%);新收案件7668件,同比增長22.46%。湖南省法院審委會委員、新聞發言人李宇先認為,立案登記制改革的實行,是湖南法院收案數大幅上升的一個重要原因。實踐也表明,此項改革得民心、順民意,有效保障了民眾的合法訴權。 據湖南省法院立案信訪局信訪辦主任洪愛民介紹,為確保立案登記制改革順利推行,一年來,湖南共有117家法院建成了訴訟服務中心,當事人的所有立案手續可在中心內一次性辦完。“相較以往把相關材料交給法院,再等待立案的方式,時間上縮短了一半以上。”洪愛民說,該中心還建設了集信息查詢、網上立案、文書送達、法院協作、基層協助為一體的電子化訴訟服務平臺,以便當事人查詢開庭公告、公告送達、案件進度、執行情況等信息,提高了審判工作透明度。 不過,在方便民眾訴訟、減輕當事人訴累的同時,立案登記制改革也帶來了少數人濫用訴權的新問題。湖南法院經審理后發現,有的虛構債務、捏造事實規避國家政策、法律,串通他人獲取非法利益;有的濫用政府信息公開訴權,提出與自己生產生活無關的信息公開申請等。濫用訴權、無理纏訴等案件急劇上升,虛假訴訟尚未完全杜絕,侵占了原本緊張的司法資源。 據統計,立案登記制實施以來,湖南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民事案件5046件,同比上升83.09%;行政案件2374件,同比上升164%。對此,李宇先表示,一些社會公眾應走出立案登記制就等同于“凡狀必收”的認知誤區,“必須強調訴狀登記并不等同于立案,立案登記制所保護的是法律規定應當保護的訴權,不可能逾越到法律規定之外去任意立案”。(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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