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5月5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這幾天,一個可愛的兩歲小女孩娟娟成為南京全城乃至全國關注的焦點,娟娟從“意外走失”到故意被遺棄牽動了無數網民的心。目前,娟娟父母已被警方找到并從江西老家帶回了南京。然而,到底該不該繼續讓拋棄過孩子的父母來繼續撫養孩子,卻引發了大討論。 4月30號晚上7點40左右,兩歲的女童娟娟,在南京市鎖金東路附近被好心市民發現,并送往了鎖金村派出所。警方隨即在警務平臺和網絡上發布了尋找女童父母的尋人啟事,但直到5月2號上午,仍沒有收到關于娟娟父母的任何消息,警方初步確定,娟娟是被“故意遺棄”。 通過視頻監控,警方發現,案發當天娟娟是被一輛江西牌照的車輛送到南京的。根據車輛的線索,玄武警方連夜趕到江西。并找到了娟娟的父母。 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萬小波說:“當場痛哭流涕,也向我們表達做錯事情的悔意,明確跟我們表態,愿意跟我們回南京處理這個事情。” 原來,娟娟是家里的第四個孩子,她的出生,給家里帶來了很大的壓力,于是,在經過痛苦的抉擇后,娟娟父母決定將最小的這個女童遺棄。他們最終選擇在居民密集的鎖金村將孩子遺棄,本想著孩子能遇到好心人收養,給她更好的生活。而被民警找到之后,娟娟的父親也表示愿意將孩子帶回去繼續撫養。 娟娟的父親稱:“我媽媽這次檢測出來身體很不好,甲狀腺癌變。感覺到很難很難,很多事情。都這樣了,只有抱回來了。” 目前,警方已依據法律程序,給娟娟和她的父母進行了DNA鑒定,并將在充分調查、收集證據的基礎上,視情節對遺棄人依法處理。 娟娟的父母找到了,但這再次引起了社會熱議,該不該讓拋棄過孩子的父母,再次將孩子帶回家?對此,江蘇袁勝寒律師事務所主任袁勝寒表示,從法律上來看,允許孩子父母將孩子帶回。 袁勝寒表示,這個(遺棄孩子)本身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情節輕微的遺棄行為,公安機關經過調查以后可能給予她父母一些批評教育甚至是一些警告、罰款這些行政處罰,她的父母能夠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可以將孩子交還給她的父母,由她的父母來繼續進行撫養。 然而,不少市民和網友表示擔憂,如果交還給父母,娟娟會不會被再次遺棄? 有市民表示,他(父母)如果是真的肯定不想要的話,說不定到其它地方,還會把她丟掉。他們如果實在不想要,就留給南京的好心人領養吧。 也有市民表示,這個小孩才兩歲,她現在可能傷害還沒感覺到,等她一旦懂事的話,將來肯定是有傷害的。 還有市民表示,其實找親生父母無非就是一層血緣關系。既然親生父母都不想對這個小孩負責任的話,為什么不讓養父母對她負責任呢。 社會學家南京市委黨校博士惠天認為,從女童的身心健康考慮,的確應該慎重處理此事。 惠天表示,父母既然能扔一次孩子,這樣的家長是普通的家長是完全不一樣的。最慘的情況是在家里面家長想扔卻扔不掉,在外界的輿論壓力之下,他不敢再扔孩子了,但他心里到底想不想,孩子在這樣一種環境中,她要生活十幾年,對于這個孩子來說,那就是人間地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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